| 市工商局从三个方面着手创新工商执法体制 |
| 2008-08-15 11:15:00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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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更新执法理念。制定了明确职权清单、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执法职责分解与执法责任确定、执法评议考核制度与过错责任追究和“对部分情节轻微的违法行为实施首次不罚”等制度,是更新执法理念的有益尝试,收到积极的社会效果。(2)完善执法体系。对机关各处室、直属机构职责进一步明确,将原合署办公的公平交易处、省工商局厦门一、二检查支队三个机构分开独立开展工作,理顺工作关系;将消保处、12315申诉举报中心和消保委三个工作机构职能进行整合,有效发挥整体资源优势。(3)创新执法手段。包括将执法中心下移,赋予基层一线有实际的执法权;实行网上执法检查方式,案件承办、审批、督查实行全时全程跟踪等方式。(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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