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传达精神明确任务。召开两场系统各单位负责人会议,传达有关创建精神,要求各级文明单位以此为契机,提高本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的水平,并对综合服务大厅等各窗口的规范化管理、应知应会知识的学习、文明礼仪的教育、公务车的文明行驶等进行了部署,并提出了具体的严格要求。
二是加强窗口服务管理。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对公务大厅的检查标准,对局综合服务大厅的规范化服务进行自查,补缺补漏。
三是组织志愿者督导交通文明。组织公积金中心、测绘信息中心、档案管理中心和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等四家文明单位,在湖滨北路与莲岳路交叉口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交通文明督导。
四是学习文明城市应知应会知识。下发学习材料,为保证不缺不漏,又复印下发每个干部职工。为确保学习效果,组织电话抽查,督导落实。
五是积极营造宣传氛围。在局机关、分局及公房管理中心办公场所悬挂标语口号8条,出宣传栏4版,土地开发公司在建项目工地的围墙上也刷贴文明建设标语口号。
六是及时完成市文明办交办的任务。 (市国土房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