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翔安区加强镇(街)安全生产队伍建设 |
| 2008-07-07 11:03:00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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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安全监管网络 夯实基层安全工作
为实现安监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镇级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关,翔安区政府根据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区5个镇(街)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全称为“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简称“安监站”),并要求各镇(街)于2008年6月30日前完成机构、办公场所设置和人员配备,并按职责认真开展各项工作。
一是确定了各镇安监站的职能范围。各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接受该镇(街)人民政府领导,接受区安监局的委托执法,负责所属镇(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在辖区内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业务上由区安委办、安监局负责指导。二是规定了各镇安监站人员设置选配。专兼职安监员从各镇(街)现有事业单位中已取得安全生产执法证,具有一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经验符合条件的人员中选调。三是建立完善了各镇安监站及安监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安监站建设纳入镇(街)政府(办事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工作内容,签订责任书,并列入每年年度的考核内容。对工作不落实的实行行政问责。四是抓好各镇安监站队伍建设。安监员要持证上岗。区安监部门负责对镇级安全监管工作人员进行相关业务知识、执法知识的培训和教育。镇党委、政府负责安监站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安监总局“九不准”和“六条要求”的规定,加强安监基层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
经过努力,目前全区5个镇(街)已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安监站并落实好“六有”,即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投入、有职责、有制度,使镇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真正构筑起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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