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门市分阶段分重点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
| 2008-07-01 10:14:00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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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6月16日至7月30日,厦门市将开展为期45天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此次整治采取分阶段分重点的工作措施,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加强协作,重点整治乱行车、乱停车、乱行走、乱破路、乱占道。
一整治乱行客运车辆。严厉查处不按规定进、出站,站外停车、跨线超越前车、不依次停靠、停车不到位等违法行为的公交车;加大对出租车在公交站、交叉路口等重要地点违法停车上下客,违法掉头、紧急变线或停车,夜间滥用远光灯等严重道路交通违法的执法力度;严查不按《关于长途客运班车在厦门中心城区行驶线路和停靠管理的通告》规定线路行驶、随意停车上下客的长途客运车辆;严查客运车辆在人行过街斑马线前不礼让行人的违法行为。
二整治乱停车。组建专项整治队伍,从每天上午8点到晚上12点,重点整治十五条主干道、六条商业大街及八个交通枢纽,加大对乱停车辆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行驶的现场执法力度。同时利用监控探头加大对所有路段的非现场执法力度,提高违法停车查处的比例,形成严管氛围。
三整治乱行走。发挥交通志愿者、交通协管员的辅助作用,对不按规定行走的行人、非机动车进行劝导;严厉查处驶入禁行区域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摩托车;以社区居民和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地为重点组织开展宣传。
四整治乱破路、乱占道。加大辖区主干道的路面监督、巡查力度,发现道路施工单位有违反法律规定行为立即责令其纠正;对不听劝阻或屡教不改的,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处罚并责令其停止施工。(安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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