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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和发展思路
2008-07-09 10:52:00  字体显示:

  文化产业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现代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已成为全球发展最快的产业之一。党的“十六”大和“十七”大报告分别指出:“发展文化产业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等。由此可见,发展文化产业成为我国今后一个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分析厦门市文化产业发展现状及特点,本文根据2007年度文化产业调查资料,提出如下建议和发展对策。

  一、“文化及相关产业”的定义和分类

  长期以来,对“文化产业”的定义缺乏科学、统一的分类标准,各国和国内各地区、各部门对文化产业的定义和范围的界定上区别很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的认识和地区间的比较。也影响了各级政府对文化产业政策的制定和实施。2004年4月国家统计局制定并发布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对文化产业的定义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根据上述界定,文化及相关产业包括了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3个层次。核心层:包括新闻、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广播、电视、电影服务和文化艺术服务,主要反映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外围层:包括网络文化服务、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和其他文化服务,主要反映改革开放后发展起来的文化产业;相关层:包括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主要反映相关文化服务。核心层和外围层是文化产业的主导部分,称为“文化服务业”,相关层是文化产业的延伸,分别称为“文化产品制造业”和“文化产品贸易业”。文化及相关产业的行业范围涵盖我国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80个中小类。本调查报告采用的口径是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标准,所采集的文化及相关产业有关数据来源市、区文化局、市新闻出版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旅游局、市政园林局、区建设局、市档案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等业务主管部门。调查对象是各业务主管部门所管辖(指有行政隶属、业务管辖和行政审批关系)的调查单位。

  二、文化产业发展现状

  2007年末,全市从事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有6465个,其中:文化及相关产品制造业单位1339个,文化及相关产品贸易业单位1966个,文化及相关服务业单位3160个;从业人员13.93万人,总资产为344.8亿元,实现增加值102.95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为7.48%;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5.8%。其中:文化产品制造业增加值为59.21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为4.3%;文化产品贸易业增加值为13.94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为1.01%;文化服务业增加值29.80亿元,占全市gdp的比重为2.17%。调查显示,文化产业初具“支柱产业”雏形,成为我市国民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可持续发展的新兴产业。

  (一)文化产品制造业

  2007年全市文化产品制造业单位1339个,从业人员9.09万人,占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比重为65.25%,文化产品实现工业总产值达228.14亿元,税金及附加2909.7万元,利润总额74614.3万元,总资产为236.67亿元,占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比重为64.84%,实现增加值为59.21亿元,占全市gdp比重为4.3%,占文化及相关产业比重为57.51%。

  1、文化产品制造业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的占有率。2007年文化及相关产品出口总额76.84亿元,占全市出口总额比重为 6.35%。其中,出口排在前四位的分别是工艺品、文化及办公用机械制造、印刷业和记录媒介的复制、造纸及纸制品。

  2、印刷业保持迅猛发展的态势。2007年末,厦门市印刷业单位645家,全年实现工业总产值70.17亿元,同比增长18.7%,高于同期全市工业增长速度。总产值超亿元企业14家,实现产值21.28亿元,占全市印刷业总产值的25%。印刷业中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合兴包装印刷有限公司两家企业上市。目前,厦门印刷业企业规模、效益、生产能力等方面在我省都具有领先优势。占全省印刷业工业总产值的三分之一,在我省印刷业中发挥着龙头带动作用。成为我市文化产业可持续增长的亮点。

  3、“三资”企业活跃在文化制造业。在文化制造业中,规模以上文化产品制造业企业132个,其中,“三资”企业有74个,占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企业的56.82%;2007年实现工业总产值139.86亿元,占规模以上文化制造业工业总产值的61.30%。

  调查显示,文化产品制造业在文化及相关产业中占有半壁江山,成为文化及相关产业的重要支撑力量。同时,也反映了文化产业发展在结构上存在极不平衡性。

  (二)文化产品贸易业

  2007年全市文化产品贸易业单位1966个,从业人员1.41万人,占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比重的10.12%,销售收入100.55亿元,总资产为13.25亿元,占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比重的3.63%,实现增加值为13.94亿元,占全市gdp比重的1.01%,占文化及相关产业比重的13.54%。相对而言,文化产品贸易业比重偏小,也表明文化产品贸易业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

  1、书报杂志发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品牌效应进一步凸现。2007年,厦门市图书期刊报纸发行单位 469个,其中:零售网点446个,批发企业23家,销售收入7.71亿元,比上年增长19.3%,呈现出国有经济、私营经济并存发展,图书发行网点、邮政报刊零售亭遍及城乡的发行格局。

  发行资源进一步优化。2007年,外图厦门书城开业,营业面积15000平方米,成为全省规模最大的以图书销售为主的文化商城和图书文化资源配置中心,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图书零售市场的最大旗舰店。

  品牌效应进一步凸现。厦门对外图书交流中心、光合作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等发行单位综合指数在全省位居前列,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光合作用先后在厦门、北京、上海等地开设16家连锁书店,在北京、上海等地设立了图书采购批发中心,搭建了覆盖我国华南、华北、华东的物流发行网络,已经成为全国连锁发行知名品牌。

  2、文化娱乐用品和办公用品、金银珠宝销售增速强劲。2007年,文化娱乐用品类实现零售额2.51亿元,同比增长38.2%。金银珠宝类在金价飙升拉动下,零售额全面增长,全年实现零售额4.48亿元,同比增长48.1%;文化办公用品类实现零售额5.26亿元,同比增长27.4%,

  3、高端家电及数码产品成为消费热点。2007年,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液晶等离子电视机零售2.2万台,比上年增长17.7%,已占彩色电视机零售量的18.9%,比上年提高了1个百分点;数码照相机零售3.43万台,增长38.5%,占全部照相机零售量的29.7%;家用电器及音像器材类实现零售16.01亿元,仅比上年增长7.4%,增幅比上年下降了0.5个百分点。

  (三)文化及相关服务业

  2007年全市文化及相关服务业单位3160个,其中:公有制单位306个,非公有制单位2854个,非公有制比重占90.32%;从业人员3.43万人,占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比重的24.63%;收入合计61.3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4.69亿元,增长31.50%;期末拥有固定资产45.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6亿元,增长4.01%;税金及附加2.8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0.94亿元,增长50.27%;收支节余或利润5.1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亿元,增长101.56%;总资产为94.88亿元,占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比重的31.53%,实现增加值为29.80亿元,占全市gdp比重的2.17%,占文化及相关产业比重的28.95%,比2005年和2006年分别增加了7.67和6.34个百分。文化及相关服务业成为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1、精品创作取得历史最好成绩,艺术创作整体实力显著提升。

  歌仔戏《邵江海》一举获得“中国戏曲学会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和中国戏曲艺术最高奖“文华大奖”,并入选国家舞台精品工程,取得第十二名的好成绩,打破了我市舞台艺术精品获得国家级最高奖项的“零的突破”,创造了我市戏曲艺术创作与表演的历史最好成绩。厦门艺校和小白鹭民间舞团代表福建省参加首届“全国艺术教育成果展演”荣获“优秀教育成果奖”。高甲戏《阿搭嫂》等一批闽南传统优秀剧目在第二十三届戏剧会演中,赢得专家一致好评,成绩显著。

  2、打造品牌文化活动,城市的文化魅力得到显著提升。成功举办“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第四届中国国际钢琴比赛”,“2007中国画展”、“特区建设25周年图片展”、“厦门2007(中国)漆画展”及各类名家书画作品展,在海内外产生较大影响,进一步提升了厦门文化的影响力与知名度。“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不仅在内容和形式上有新突破,而且实现了两岸民间文化交流的成功对接,极大地推动了两岸民间艺术的传承与发展,“海峡两岸民间艺术节”不仅是我市两岸文化交流的重大项目,还被列入文化部、国务院台办2007年的对台文化交流重点项目。为我市对台文化交流工作和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进一步提升了城市的文化内涵与品位。

  3、公益性文化事业稳步发展。公益性文博馆场不断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开展各种类型的公益性文化活动,为广大市民提供了丰富和高品质的文化产品。厦门文化艺术中心充分发挥综合文化功能,开展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逐步成为惠及全市人民的重要文化艺术活动场所。全年共接待参观人员达70多万人/次,各类参观团体300多个,举办展览99个,同比增长607.14%;举办各类培训班681班次,同比增长58.74%。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市图书馆全年共接待读者59.75万人/次,办理借阅证24812个,举办读者活动76场。市少儿图书馆着重加强三级公共文化网络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解决和改善了我市儿童“看书难、看好书、看新书更难”的问题与现状。全年流通图书97.09万册/次,接待读者92.33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6%和22.9%。市博物馆举办了石雕大展、厦门历史、中国民族民间乐器、闽台民俗陈列等重大陈列展,并成功引进《表铜佛像展》临时陈列,取得良好反响。

  4、群众性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精心组织青年民乐团、少儿艺术团、群星艺术团、民间艺术团等群众性艺术团队开展了“鹭岛关爱日”文艺晚会、“献给劳动者之歌”温馨厦门广场文艺演出、“夕阳红2007厦门市中老年服饰风采大赛”等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城乡居民的文化生活健康发展。思明区“温馨厦门·魅力思明”广场文化活动已成为群众文化活动品牌。湖里区立足“元宵民俗文化节”、“温馨湖里”周末广场活动等公益性文化活动,为群众创造了参与文化活动的良好平台。翔安、同安、海沧等区充分发挥地域优势,以举办“元宵年货一条街”、“民俗文化艺术节、“保生慈济文化节”等富有闽南特色的民俗文化活动为契机,将群众文化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热火朝天,为构建和谐厦门做出积极贡献。

  5、旅游业、会展业、娱乐服务业快速发展。 2007年在厦门举办的国际马拉松赛和第六届“园博会”更是吸引了大批境内外的游客,园博园开放12天就迎来将近40万人次的游客总量。到厦门度假休闲旅游或参加会议展览、公务活动的游客络绎不绝,2007年全市接待过夜境内外游客989.21万人次,比上年增长22.1%,其中境外游客83.55万人次,增长12.3%;国内游客905.65万人次,比增23.1%;旅游业、会展业的发展,不仅有利于弘扬地方文化,同时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增加财税,推动地区经济的发展。

  6、出版业稳步增长,发行方式有新的突破。

  2007年末,我市图书出版社2家、音像出版社1家、报纸9种、期刊26种、侨刊乡讯8种、连续性内部资料性出版物20种。年末总资产8.8亿元,实现增加值1.9亿元。出版实物量增长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个百分点,电子出版物出版量占全省69%。数字出版发展迅速,全市网游动漫企业36家,年产值4.5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1%、200%。传统出版社内容资源数字化进一步发展,基本实现新闻网站的主要功能,拥有全省最大的博客群,访问量日均14万人次。厦门日报社实现收入2.3亿元,创历史新高,被评为全国报业30强。在市场化运作和多样化经营的推动下,出版业经济质量和效益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呈现出实物量增加、经济效益增强、数字出版实现突破等特点。

  7、广播电视业健康快速发展

  广播电视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大。至2007年末,全市有线广播电视传输干线网络总长3313公里,有线电视用户数56.89万户,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100%,其中,农村有线电视入户总数达到14.42万户,入户率为87.7%,提前两年达到中央提出的广播电视村村通的标准,初步完成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

  有线数字电视整体平移稳步推进。至2007年底,岛内已完成1233个居民小区共计33.60万个用户的整体平移工作,切换光节电716个,发放机顶盒34.89万台,总开户率为89.36%,有线数字广播电视基本覆盖全岛。

  广播电视节目多彩缤纷。全市共有中短波转播发射台、调频转播发射台和电视转播发射台4座,播出中央、省、市中波广播节目7套、调频广播节目8套,电视节目8套、数字电视1套(试验),有线电视网络传输节目100余套,发射频点30个,总发射功率为258.8千瓦,全市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99.34%。

  民营影视制作和影视动画产业发展较快。至2007年底,全市影视制作企业已达15家,其中民营企业12家,有4家从事影视动画制作,民营影视制作企业发展势头良好。原创影视动画产业发展有新的突破。厦门青鸟动画有限公司自主原创动画片《嘿!星星狐》获全国第三批推荐的优秀国产动画片荣誉;另一部原创动画片《快乐精灵》即将完成。

  三、文化产业发展特点

  (一)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非公经济规模不断壮大。

  从经济类型分类情况来看: 2007年末,全市从事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有6465个,其中:公有经济单位(包括国有和集体)264个,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的4.08%;非公经济单位(包括:三资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私营独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等其他非公经济单位)6201个,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的95.92%(详见图表一),其中,三资经济单位(港澳台、外资及中外合资)87个;占非公经济单位的1.40%,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的1.35%。

  图表一:

  从总收入来看:2007年文化及相关产业总收入(总产值)为319.84亿元,其中:公有经济单位总收入(总产值)为37.67亿元,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总收入(总产值)的11.78%;非公经济单位总收入(总产值)为282.17亿元,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总收入(总产值)的88.22%;其中:三资经济单位(港澳台、外资及中外合资)总收入(总产值)为150.82亿元,占非公经济单位总收入(总产值)的53.45%,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单位总收入(总产值)的47.15%。

  调查显示,我市文化及相关产业不断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逐步形成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文化产业的新格局。特别是近几年来,我市放宽了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政策,通过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增强活力、加强管理,吸引非公有经济单位进入电视制造业、印刷业、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会展业、旅游业、广告业、动漫制作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等文化领域,扶持培育了一批富有市场竟争力的非公经济单位,带动了文化及相关产业发展,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二)文化服务业增速强劲,比重上升,产业结构更加优化。

  从文化产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来看:2007年,文化及相关产业实现增加值102.95亿元,对gdp的增长的贡献率为5.8%。其中,文化及相关产品制造业、贸易业、服务业实现增加值分别为59.21亿元、13.94亿元和29.80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9.49%、17.53%和34.45%,文化服务业增加值的增长速度快于制造业和贸易业的增长速度。

  从三大行业所占的比重来看:2007年制造业、贸易业、服务业分别为57.51%、13.54%和28.95%,主要社会产品制造业比重同比下降7.75个百分点,贸易业和服务业比重同比分别上升了1.41个百分点和6.34个百分点(详见图表二)。调查显示,文化服务业在总量、规模和速度上都有显著的提升,产业结构更加优化。

  图表二:

  (三)文化服务业在满足人们对文化服务需求的同时,也产生了具大社会经济效益。

  在传统观念上,文化服务业不被看作“产业”,不具有生产力,被定位为不创造经济价值,属于意识形态,为上层建筑服务的领域,文化服务业主要靠政府拨款,只有投入没有产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我市加大文化服务业发展的步伐,转变思维方式,积极推动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文化服务业的纯事业发展的观念发生了实质性的变化,文化服务业在创造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创造出较好的经济效益。2007年文化及相关服务业实现税金及附加28068.74万元,比上年同期的18847.11万元,增长48.93%,占全市社会服务业税收收入的4.26%;实现利润总额51647.06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6052.29增长98.24%。调查显示,我市主要社会服务业在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同时也产生具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成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成为我市国民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和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

  (四)新兴文化服务业迅速崛起和状大,成为推动厦门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改革开放26年来,文化及相关服务业蓬勃发展,形成了一些有较大增长空间的产业门类和比较齐全的文化服务业体系,包括新闻服务业、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业、广电服务业、文化艺术服务业、娱乐业等行业。特别是近几年来,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新兴文化服务业发展迅猛。旅游服务业、娱乐服务业、广告服务业、会展服务业、租赁服务业、网吧服务、动漫和油画业等新兴行业发展较快,这八大新兴行业占全市文化服务业总收入的77.02%(详见表三),特别是旅游业和广告业进入黄金时代,显示出旺盛的活力。调查显示,2007年我市从事旅游业和广告业单位分别为115个和809个,从业人员分别为2736人和6057人,总收入为25.91亿元,实现税利为2.11亿元,占文化服务业的比重为42.25%,已经成长为第三产业中发展快、规模大、最富活力的优势行业和增长点之一。旅游业、广告业的发展,带动了会展、商贸、饮食、文化娱乐等相关产业的发展。这些新兴产业将日臻完善,逐步走向成熟,并仍会保持较高的增长速度。

  表三:

  2006-2007年新兴文化服务业收入占全市文化服务业收入的比重

 项目   2006年   2007年 
 总收入(万元)   比重%   总收入(亿元)   比重% 
 全市文化服务业   46.63   100   61.32   100 
 #旅游业   15.23   32.66   18.46   30.10 
 广告业   4.80   10.29   7.45   12.15 
 城市绿化和风景名胜管理业   5.63   12.07   6.37   10.39 
 油画业   2.49   5.33   5.79   9.44 
 内娱乐服务业   4.11   8.81   5.55   9.05 
 会展服务业   1.64   3.52   1.79   2.92 
 租赁服务业   1.20   2.57   1.11   1.81 
 网吧服务业   0.58   1.24   0.71   1.16 

  (五)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2007年我市从事文化及相关产业的从业人员13.93万人,比2006年的13.62万人,增长2.28%。从结构上看,文化产品制造业从业人数有9.09万人,占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65.25%,文化产品贸易业从业人数1.41万人,占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10.12%,文化产品服务业从业人数3.43万人,占文化产业从业人员的24.63%。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就业规模的不断壮大,为我市的促进就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四、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文化产业发展结构上存在不合理性,文化服务业比重偏低,总量不足。

  2007年,我市文化产业增加值102.95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gdp)的比重为7.48%。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2004年我国文化产业相关数据显示,文化产业实现增加值3440亿元,占同期国内生产总值(15.99亿元)的2.15%。实现增加值超过100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本地区比重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有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和广东六个省市。虽然我市文化产业经济总量和gdp所占的比重远远高于我省文化产业的平均水平,也高于全国副省级城市的发展水平。但从结构上看,2007年我市文化产业“核心层”和“外围层”(即主要反映传统意义上的文化产业和反映改革开放后发展起来的文化产业)单位数3160个,从业人员3.43人,总收入61.32亿元,总资产115.08亿元,实现增加值29.80亿元,占全市文化产业的比重分别为48.88%、24.62%、19.17%、31.53%和28.95%;文化产业“相关层”(包括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产品的生产和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产品的销售)企业数3305个,从业人员10.5人,总收入258.52亿元,总资产249.92亿元,实现增加值73.15亿元,占全市文化产业的比重分别为51.12%、75.38%、80.83%、68.47%和71.05%(详见图表四)。综上所述,我市文化产业“核心层”和“外围层”的增加值29.8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gdp)的比重2.17%,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28.95%,低于全省平均水平(2005年我省文化产业“核心层”和“外围层”的增加值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7.1%)。由此可见,我市文化产业发展在构成上存在极不合理性,不利于提升我市服务业的整体水平。因此推进文化创新,加快文化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进程势在必行。

  图表四:

  (二)传统文化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

  文化服务业是文化产业的核心部分,传统文化服务业,属于文化服务业的“核心层”,主要包括:新闻业、出版业、电影、文化艺术服务、广播、电视服务等行业。从2007年统计数据看:“核心层”总收入为13.9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11.76亿元,增长18.62%,占文化服务业总收入的22.75%,“外围层”总收入为47.37亿元,比上年同期的34.87亿元,增长35.85%,占文化服务业总收入的77.25%。相比之下,传统文化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增速减缓。电影业、文化艺术服务业、图书与音像制品销售及出租等传统文化服务业同比有下降的趋势。特别是音像制品受盗版困扰,传统形式的盗版越来越集团化、规模化、组织化,手段更加隐蔽,走街串巷的游商成为主要销售网络和渠道,甚至一些盗版还形成了品牌,品种达几百个之多。在盗版的困扰下,经营正版举步维艰,音像门店数量大幅下降。2005年厦门市有音像业476家,2007年末只剩364家,降幅达23.53%。

  (三)区域性发展不平衡性、服务业资源配置不够合理,服务体系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需求尚不相适应。

  近几年来,我市在文化资源结构性调整和优化岛外文化资源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由于经济基础、历史文化背景、产业结构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区域性文化差距较大,文化服务业区域发展极不均衡。 2007年,思明区文化服务业单位数1179个、从业人员18681人、总收入42.69亿元、总资产54.58亿元,分别占全市比重的46.71%、54.54%、69.62%、57.53%(详见表五)。文化资源主要集中在岛内,岛外特别是翔安区、同安区、集美区文化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文化基础设施不完善等现状仍然未能得到根本的改善。文化服务体系与社会经济发展和群众需求不相适应,这对于提升全市的文化产业规模和水平极为不利。

  表五:

  2007年各区文化服务业主要统计指标情况表

 

指标名称   单位   全市   思明区   湖里区   集美区   同安区   翔安区   海沧区 
 2007   比重(%)   2007   比重(%)   2007   比重(%)   2007   比重(%)   2007   比重(%)   2007   比重(%)   2007   比重(%) 
 单位数    个   2524   100   1179   46.73   560   22.21   199   7.89   197   7.82   72   2.86   315   12.49 
 从业人员   人   34254   100   18681   54.54   8604   25.12   1769   5.16   1947   5.68   419   1.22   2834   8.28 
 总收入    亿元   61.32   100   42.69   69.62   11.63   18.97   1.75   2.85   2.3   3.75   0.34   0.55   2.61   4.26 
 总资产    亿元   94.88   100   54.58   57.53   21.82   23.00   3.01   3.17   4.74   5.00   0.47   0.5   10.26   10.8

 

  (四)文化服务业市场化、产业化进展缓慢,落后于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十五”期间厦门文化领域的改革和发展取得了一定成就,为厦门建设“艺术之城”打下了基础,但文化服务业的发展现状,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和厦门跨越式发展战略的要求尚有较大差距,还存在规模弱小、资金短缺、缺乏品牌、竞争力弱和人才不足等问题,与城市的总体发展不相适应。由于搞经济的缺乏文化意识,搞文化的又缺乏经济头脑,文化产业自己缺乏“造血”功能,于是,文化服务业的发展滞后于经济的发展已经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据中国社会科学院《2005年城市竞争力蓝皮书: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no.3》,厦门城市综合竞争力排名第9位,而其中的文化竞争力排名在10名之外,甚至不及南昌、南通这样的城市,由此说明,在城市综合实力的竞争中,没有文化产业的长足发展作为新的支撑,将极大地制约了厦门城市综合竞争力。此外,根据国际经验,当人均gdp超过1000美元时,城乡居民的消费结构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精神文化消费支出的增长将会大大高于物质消费支出的增长。据测算,当人均gdp达3000美元时,文化需求在个人消费中约占23%。2007年统计资料显示,厦门市人均gdp已超过3000美元,而人均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支出只占个人消费的13.99%,远远低于国际标准。由此可见,厦门文化服务业的发展远远落后于不断增长的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要。

  (五)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进展缓慢。

  近几年,虽然我市厦门日报社和广播电视局在管理体制上,探索了企业化管理、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改革,并取得了有益的经验及成效。但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投融资制度、文化市场管理制度、文化产业创新、文化产业政策激励机制和文化人才引进和开发机制等方面未能取得实质性的突破。许多服务领域本应产业化经营、商业化运作的,却被当作公益性、福利性的社会公益事业来办,导致文化服务业市场化程度较低。此外,公共财政对文化发展的投入与人民群众对文化发展的需求的差距正在不断的扩大。特别是对岛外新区公益文化事业建设投入不足,与构建和谐厦门和促进社会均衡发展尚有很大的差距,不同程度抑制了文化服务业的发展进程。

  五、文化产业发展对策及建议

  (一)优化区域布局,促进文化产业结构优化。

  1、制定文化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打造区域性合作与发展的格局。根据地理环境、人口分布和人员流向来科学配置公益性文化服务资源,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做出高标准、高起点的文化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推进文化资源的结构性和区域性的调整,缩小城乡差距,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同步提高,城市和农村同步发展,构建与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文化服务体系。

  2、加大岛外文化基础设施和公共文化事业的建设,促进文化资源合理布局和社会均衡发展。一要把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的重心放在农村和基层。加强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文化遗产保护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综合文化站和基层文化阵地建设,为公共文化尤其是基层公共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必需的硬件支撑。二要加大岛外公共文化事业的投入。政府要加大对公共文化的投入,加强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加强公共文化产品的生产,扶持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衡发展。

  (二)加快文化服务业产业化、市场化进程。

  1、转变观念,转变职能,强化服务和管理意识。首先,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树立提供“劳务”也是商品的价值新观念。树立文化是“无形资产”的理念,使文化和文化创意发挥出比货币资本更大的渗透力。其次,必须进一步转变职能。变“办文化”为“管文化”。对政府而言,其职能主要体现在“规划”、“政策”和“管理”三个方面,应该是规划和政策的制定者、实施的监督者,而不是投资者与直接管理者。强化服务意识和管理意识,逐步建立起政府管理、行业自律、文化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改变以往一切依赖政府办文化的观念,政府的服务功能将主要体现在努力完善文化产业政策和加强管理方面。

  2、制定完善的文化产业发展政策,推进文化服务领域的产业化。一是制定完善的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顺应世界文化产业发展的趋势,把文化产业作为朝阳产业予以重点扶持。建立由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出口扶持、知识产权保护等构成的扶持政策体系,推动文化产业成长。并为其发展提供配套的政策措施,吸引国内外有实力、知名品牌的企业资本参与文化服务业建设;二是鼓励民间资本向岛外投资。岛内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龙头,岛外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龙身。充分利用岛外地理优势和自然资源,因势利导,政府推动,政策扶持,积极为岛外的发展营造有利的政策环境,拓展文化产业的活动领域,促进岛内和岛外同步发展,加快文化产业化进程;三是积极推进文化服务领域的产业化。实行营利性机构与非营利性机构分开,合理划分竞争性和公益性服务行业,实行不同的管理、运行模式。竞争性行业应逐步推向市场,推动营利性服务业走产业化道路。培育以民间投资为主的经营主体,并为其发展提供配套政策措施。只要我们把一些可以当作产业来办的服务领域真正按产业来运作,许多服务行业或服务项目就会从无到有,发展壮大,文化服务业创造的增加值就会大幅度增长。此外,解决政策落实与政策创新问题,对于国家已经有的政策我们要不折不扣地加以落实,对于国家没有禁止的政策,我们要借鉴国内一些城市先进经验和做法,结合厦门实际,创新出一些“含金量”高的文化产业优惠政策,使之成为厦门文化产业发展的助推器。

  3、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加快文化服务业市场化的步伐。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文化事业单位和文化企业都是先进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具备市场化条件的经营性事业单位可逐步改制为企业或实行企业化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依法纳税。按照增加投入、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竞争、激励、约束机制,为各类文化企业发展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放宽市场准入限制,积极推进文化服务业市场化、社会化的进程,把隐性的服务转化为市场化、社会化的服务。培育出真正意义上的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文化管理体制。

  (三)大力推进文化创新,促进厦门文化服务业大繁荣、大发展。

  文化是一个城市的灵魂,而文化创新则是一个城市竟争力的内核。厦门作为我国首批经济特区,作为具有厚实传统文化底蕴的文化名城,特别需要通过文化与经济的两轮驱动,彰显城市的综合实力。

  1、推进文化创新,要提高文化产品的供给能力。以思维理念创新、内容形式创新、传播手段创新为原动力,加大文化精品的创作力度。采用大思路、大手笔创作和推出大批内容生动健康、形式新颖多样、具有强烈吸引力和感染力的优秀作品,提高文化供给的质量与层次,向市场提供充足的、能满足多方面、多层次、多样性的文化消费需求的精神文化产品,这不仅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客观需要,也是推进文化创新,促进厦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的基本条件。

  2、推进文化创新,要打造文化品牌。实施品牌带动战略。从西方国家实践看,品牌是文化产业发展壮大的关键因素之一,品牌文化的影响力决定着文化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厦门具有厚实传统文化底蕴,工艺美术发达,如钢琴、漆线雕、油画工艺精湛,在国内外拥有很大的市场。此外,歌仔戏、小白鹭民间歌舞团和厦门爱乐乐团在国内外具有较高的知名度。为此,要加大对品牌文化的扶持和“包装”,提升其艺术声誉和竟争力,打造成具有世界影响的文化品牌,实现文化品牌向产业品牌的转化,单向性经营向综合化经营转化。把厦门的文化艺术推向世界,进一步提高厦门市文化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3、推进文化创新,要培育特色文化。充分挖掘厦门文化资源,做到求新、求特、求专、求精,开拓国际市场,参与国际竞争。充分利用厦门优越的人文地理环境,以举办世界合唱比赛、国际马拉松比赛、国际旅游节、钢琴艺术节等一系列重大文体活动为契机,积极促进文化与经济、文化与其他产业的结合,带动文化消费市场的繁荣。同时,充分利用闽南地域风情和闽台文化内涵的特色文化资源,塑造现代文化与历史文化交融、闽南风情与闽台文化交汇的厦门特色文化,着力打造一台展示厦门文化独特风格的大型海景实景剧。

  4、推进文化创新,培养复合型文化人才。人才是文化创新内在要求,文化创意产业依靠人才的创造力和集聚力为效应,是知识密集型产业,一批优秀人才可以成就一个事业。目前,文化人才匮乏成为制约文化产业发展的瓶颈。增强文化产业的创新能力,不仅需要艺术人才、技术人才,而且需要懂管理、善经营的人才。要通过培养、引进和选派优秀人才到国内外培训等多种形式,加快厦门本地文化艺术人才和经营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既懂艺术、有技术又会管理、善经营的复合型文化人才;同时要建立厦门文化人才引进机制,制定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拓宽文化人才引进的途径,形成厦门文化人才聚集地,增强文化发展的源动力和竟争力。

  (四)加大文化服务业投入,实现厦门文化产业的跨越式发展。

  1、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提升厦门市文化服务水平。

  文化服务业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支持和政策的扶持。紧紧依靠文化产业的自我造血功能,实现文化的经济自立远远不够的,文化不仅需要大造血,而且需要大输血,文化发展只有得到资本的支持,才能高端起步,跨过原始的自我积累阶段,直接地走向规范、规模经营。因此必须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把文化服务业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首先,政府要保障社会公共文化服务需求,扶持公益性服务行业发展,增加对文化公益事业投入的增长。其次,在政策上进行扶持,促其发展。

  2、改革投融资体制,多方筹资,加大社会服务业的投入。

  引导资本、人才、技术等投向文化服务业领域。一是继续探索用少量政府资金引导,主要依靠市场机制筹集资金的文化服务业发展新的机制,在目前市场机制和民间投资正常增长的机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仍要增加一定的政府投资,发挥政府投资“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二是政府可适当增加财政预算资金作为加快发展文化服务业的引导资金,更多地调动和吸引银行信贷资金及民间资金投向文化服务业;三是对文化服务业中的薄弱环节,各级政府可采取贴息的办法,积极向文化服务业项目发放贷款,促其尽快成长;四是允许符合条件的文化服务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通过股票上市,企业债券,项目融资、资产重组、股权置换等方式筹措资金。要抓住外商投资看好文化服务市场的机遇,借鉴工业领域引进外资的成功经验,趋势避害,因势利导,加大文化服务业利用社会资本和外资的力度。(郭灿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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