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十一五"节能目标:2010年能耗降12% |
| 2006-11-29 10:49:00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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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上午召开的厦门市节能暨循环经济工作会议发布了我市“十一五”期间节能目标:到2010年全市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在2005年基础上下降12%,年均节能率为2.52%。
根据目标,“十一五”期间我市累计节能量为120万吨标准煤(折电约30亿度)(按年均GDP增长率15%测算)。根据我市能源消费结构与特点,“十一五”期间工业节能72万吨标准煤、建筑节能(含建筑、服务、旅游、商贸行业及政府公用事业、城市生活用能等)36万吨标准煤、交通节能12万吨标准煤。各区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2%、万元工业增加值(规模以上)能耗下降12%;全市120家重点用能单位节能12%(以2005年为基数);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节能20%(以2005年为基数)。
今日上午,市政府与各区及我市7家重点用能企业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保证节能目标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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