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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口与人才“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8-03-27 09:45:00  字体显示:

  第一章 厦门市人口发展的基础

  第一节 厦门市人口发展的特点

  厦门市全市土地总面积1563.7平方公里,岛内面积134平方公里, 岛内人口密度为0.77万人/平方公里,岛外面积1429平方公里, 岛外人口密度为0.075万人/平方公里,下辖思明、湖里、海沧、集美、同安、翔安六个行政区。

  一、“十五”期间我市人口的总体状况

  (一)人口数量

  “十五”期间,我市人口增长较为平稳。2000年底,我市户籍人口为38.88万户,131.27万人,至2005年底,我市户籍人口为47.17万户,153.17万人,五年增加了8.29万户,21.9万人,平均每年增加约4.38万人,年平均人口增长率为31.31‰。五年间机械增长17.6万人,平均每年机械增长3.5万人。

  (二)人口的分布现状

  由于基础设施、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我市岛内外的人口分布很不均衡。岛内思明、湖里二个区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8.56%,而其人口总数却达114.76万人(其中户籍人口64.41万人,暂住人口50.35万人),占总人口的50.69%。岛外的集美、海沧、同安和翔安区的土地面积占总面积的91.44%,而其人口只占总人口的49.31%,岛内与岛外的人口密度相差悬殊,岛内的人口密度是岛外的10倍多。

  (三)人口的构成

  1、人口的年龄构成。我市常住人口中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23.64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6.4%,16至25周岁26.23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8.3%,26至45周岁54.03万人,占总人数的37.7%,46岁至60周岁24.6万人,占总人口数的17.2%,60周岁以上老人14.87人,占总人口数的10.4%。

  2、人口的性别构成。从我市常住人口看,男性为742215人,占50.57%,女性为725516人,占49.43%,男女性别之比为102.30:100。

  (四) “十五”期间人口自然变动现状

  2001年以来,我市户籍人口出生水平稳中有升,死亡水平则稳中有降,政策外生育水平有所爬升。2001年至2005年五年共出生7.22万人,年均出生1.44万人,出生率9.96‰;年均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7.62%;五年共死亡3.58万人,年均死亡0.72万人,死亡率4.94‰。流动人口出生大幅提高,2001年至2005年分别出生0.13万人、0.29万人、0.39万人、0.60万人、0.66万人;出生水平则分别为3.43‰、5.16‰、5.45‰、7.04‰、6.55‰。

  城乡生育政策不同,生育模式也不一样,农村人口生育一个女孩间隔四年后经审批可再生育一个子女,城镇人口一般只能生育一个子女。但由于育龄人群的大量涌入,“十五”期间,城区为主的岛内生育水平反而比占相当比例农村人口的岛外高。

  第二节 厦门市人口发展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现阶段我市户籍管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我市人口管理为适应国家户籍制度改革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比较好的社会效果。特别是2003年8月1日实施的《厦门市户籍管理若干规定》,它在规范我市户籍管理、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加快海湾型城市建设,促进我市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但目前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岛外迁入人员增量不明显。

  新户籍政策为适应厦门市海湾型城市建设需要,提高入户岛内“门槛”,降低入户岛外“门槛”,鼓励人口向岛外迁移。但《规定》实施近二年来,迁入岛外人员增量不明显,(二年来迁入34602人,占全部迁入人员的30 %)。主要原因有三点:一是人们的传统观念还没有改变,一心想入户岛内,不想入户岛外;二是岛内教育、医疗卫生以及其他基础设施条件确实优于岛外;三是鼓励入户岛外的新户籍政策还未充分发挥作用。今后随着我市海湾型城市建设的快速推进以及放宽落户岛外政策作用的发挥,非本市人员通过务工、投资、购房等途径入户岛外,我市岛外户籍人口增长会明显加快,岛内外人口分布将趋于平衡,人口结构将大大改善。

  (二)人户分离比较突出。

  由于目前的户籍与就业、教育、福利、社会保障等一系列的待遇联系在一起,导致人们为了个人利益千方百计迁移户口;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人在城区拥有了多套住房,这些人可以根据需要在任何一套属于他自己的房子所在地派出所迁移户口。今年我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三个试点单位中华、思明、文安派出所户口核对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人户分离,三个派出所总共约13860多户里有2966个“空挂户”,占21.4 %左右,这些有户无人中,大部份是拆迁户,集体户或挂靠户。由于人户分离现象比较严重,造成户籍状况与人员实际居住情况严重不符,一部分具有本辖区户口的居民没有居住在辖区内,一部分居住在辖区内的居民又没有本辖区户口,基层单位无法及时准确掌握辖区居民的实际情况。

  应该说,人户分离是一种普遍现象,它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而出现,越是经济发达地区人户分离现象越是严重。对待人户分离问题,主要是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的常住人口网络系统,把人户分离人员的实际居住地址录入到计算机中,实现对人户分离人员的有效管理。

  二、当前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矛盾和问题

  我市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在控制人口数量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绩,户籍人口出生率从1971年的28.3‰下降到2004年的10.31‰。据测算,从1972年到2004年的33年间,全市累计减少出生人口62万余人,节约社会抚养费135.88亿元,实现人口再生产类型从高出生、高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但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如:随着城市化进程步伐加快,农村人口和外来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仍然是重点难点;少数人的生育意愿与生育政策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传统的婚育观念尚未得到根本转变;人户分离现象日益严重;计划生育配套的法律法规及对计划生育家庭的社会保障机制还不够健全;原有的工作机制已不能适应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要求,而新的工作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完善;行政管理手段日渐弱化;人口老龄化加剧、出生性别比偏高等人口问题的负面影响;部分领导干部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意识逐渐淡化等等,使得政府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的综合能力有所减弱。另外人民群众在生殖健康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对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出了新的要求,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出台对依法行政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等等。

  第二章 “十一五”厦门市常住人口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措施

  第一节 “十一五”厦门市常住人口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为适应海湾型城市建设的需要,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人口管理制度应当为人才的合理流动和劳动力市场形成和发展创造条件,以促进岛内城市化、岛外城镇化建设为重点,从而建立起一套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充分开发利用的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法制原则。体现依法行政,加快人口管理制度化、法制化建设的原则。把人口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对人口管理做到依法、有序管理。

  (二)统筹兼顾,促进岛内外协调发展原则。既要促进人口合理增长,又要防止人口过度聚集的“城市病”;既要形成人口和生产要素在岛内外有序流动的机制,又要促进岛内外经济社会共同进步。

  (三)科学规划,调整和优化人口布局的原则。推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必须统揽全局,因地制宜,优化布局。对入户岛外集美、同安、翔安、海沧区的从宽,入户岛内湖里、思明区的适当控制,入户鼓浪屿的从严控制。

  (四)创新体制,依靠市场机制促进人口管理制度改革的原则。要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方向,依靠市场的杠杆调节人口的增长,让人才有自由选择居住地点的空间。同时,要更新观念,大胆改革,勇于创新,逐步形成人口管理健康发展的体制和政策环境。

  (五)着眼未来,坚持人口增长的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人口的增长要与保护资源和生态,搞好环境建设协调起来,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生态的协调发展。

  第二节 “十一五”厦门市常住人口发展的主要措施和目标定位

  一、主要措施

  (一)逐步剥离户口背后隐藏的附加利益。

  一是在全市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管理制度之后,逐步实行全市社会保障一体化政策;二是改变以往以户籍所在地为就学条件的规定,以实际居住地为就学的准入条件;三是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覆盖面,并在农村实施合作医疗基金制度的基础上,将其纳入全市统一医疗保险体系;四是缩小岛内外住房货币化补贴差异,逐步平衡岛内外户口在住房补贴方面的利益差距。

  (二)进一步完善人才居住证制度。

  为了提高我市人口素质,鼓励国内外人才来我市工作和投资,提高城市的综合竞争力,在我市已经实行人才居住证制度以后,继续完善人才居住证管理制度,让持证人员享有与厦门市民同等的待遇。

  (三)加快人口的城镇化步伐。

  一是在我市取消农业、非农业户籍管理模式后,对在城镇中有固定居住地点和稳定收入的原来户籍在周边农村的人口,可将其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户口迁移到城镇落户;岛外农村人口投靠城镇直系亲属的,只要被投靠方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将申请人迁移至被投靠方;二是在岛外城镇企业中务工的人员,达到一定年限,并有合法固定住所,可在岛外落户;三是对在岛外投资经商的人员,并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允许本人及配偶、直系亲属在岛外落户。

  二、“十一五”我市人口增长目标

  1995年底,我市户籍人口为30.58万户,119.42万人,至2004年底,我市户籍人口为47.17万户,153.17万人,十年间增加了16.59万户,33.75万人,平均每年增加3. 37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25.2‰。1995年底,我市暂住人口为40.61万人,至2005年底,我市暂住人口为78万人,十年间增加了37.39万人,平均每年增加3.7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67.4‰。

  我市实行新户籍政策以后,除购房入户外,其余的入户条件相对放宽,今后人口增长将明显加快。预计“十一五”期间我市户籍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25‰-35‰,到2010年底我市常住人口将达275万元,户籍人口将达到180万人,其中自然增长3.5万人,机械增长21.5万人;随着厦门的进一步大开发,制造业和高科技产业进一步发展,预计“十一五”期间我市暂住人口年平均增长率为40‰-60‰,到2010年底我市暂住人口将达到100万人。

  第三章 “十一五”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的原则及主要措施

  第一节 “十一五”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的原则

  一、坚持现行生育政策不变原则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精神,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仍应坚持现行生育政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巩固计划生育成果。在城镇化建设进程中,农村人口转为城镇人口后五年内仍实行农村地区生育政策。政策的稳定性有利于人口增长的平稳发展。

  二、坚持法制原则

  依法行政,真正实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使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依法管理,依法服务。

  三、提高人口素质原则

  坚持用科学的发展观来指导计划生育工作,积极依靠科技进步,着眼于人口、经济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增强国家和社会的人口实力,努力提高人口素质。

  四、以人为本原则

  强化计划生育各项工作措施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积极引导,保障公民的生育权、生殖健康权、计划生育权等正当权利。

  第二节 “十一五”控制人口自然增长的主要措施

  一、坚持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只有坚持党政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才能使各项工作真正得到落实。

  二、建立和完善新的工作机制

  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加强有利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制定,逐步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加强政策外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到位,通过利益驱动,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

  三、逐步建立健全配套的法规、规章、制度,使得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更具有可操作性。

  四、坚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良性工作机制

  人口工作是社会系统工程,人口问题只有通过全社会各部门齐抓共管、相互协调、综合治理,才能有效得以解决。

  五、提高优质服务质量,完善优质服务机制

  加强服务站、所规范化建设,提高技术装备和服务能力;加强“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管理;加强出生缺陷干预、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保健、人口和计划生育知识等的宣传、咨询、指导、服务工作,在人口再生产的全过程,及时提供群众需求的优质服务,并争取建立市生殖健康服务中心。

  六、进一步健全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的各种宣传

  努力构建理论宣传、群众宣传、新闻宣传和社会宣传框架,开展新型生育文化建设,建立“婚育新风进万家”和“关爱女孩行动”长效工作机制,推进党校人口理论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深入开展,在大、中、小学校适时、适度、适当开展人口国情、性健康教育,提高对青少年提供生殖健康的服务能力。加强宣传网络和阵地建设,争取建立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教中心。发展人口文化事业,加强思想性、科学性、艺术性强、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精品的制作,努力营造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良好的舆论氛围。

  七、大力加强各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建设,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重点有:坚持人口计生工作走群众路线,推进计生村(居)民自治;加强镇(街)协会建设,巩固基层协会组织,发展企业和流动人口计生协会组织,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深化群众性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和自我保健意识、能力。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水平,提高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重点做好计生帮扶、幸福工程、救助计生贫困母亲、资助农村独女户二女扎户的贫困户和城乡独生子女低保户的子女上大学等工作,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开展各种评优创先活动,不断提高协会工作整体水平。

  八、进一步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

  加快计划生育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作为全市市民服务系统的组成部分,与有关部门信息系统形成优势互补、信息共享,为人口的数量控制、素质提高提供综合的人口信息。

  到2010年,基本形成覆盖全市的分别与国家、省人口计生专网和市政务信息网互联互通的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化网络,提高信息共享程度;基本建成全市人口宏观管理与决策信息系统(PADIS);基本建立以育龄妇女为核心的人口与计划生育综合信息数据库;基本实现全市人口计生系统的电子政务;基本实现人口计生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电子化;人口计生部门工作人员信息化水平和操作运用能力大幅度提高。加快计划剩余服务与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第三节 “十一五”厦门市人口自然增长规划

  “十一五”期间我市户籍人口年均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7.5‰以内,自然增长数控制在6.3万以内;流动人口年均出生率控制在10‰以内;常住总人口年均出生率控制在11.5‰以内,年均自然增长率控制在8‰以内,自然增长数控制在11万以内。

  一、政策依据

  预计在“十一五”期间,生育政策不会有太大调整,但夫妻双方均独生子女的家庭会有所增加,按政策这部分人群经审批可再生育第二个子女,因此生育水平可能增长0.2—0.5个千分点。

  二、生育人群依据

  据往年统计,我市育妇生育高峰年龄在22—32岁,占总生育的90%左右,按年龄分组统计,生育高峰年龄的育妇数将有所下降,但减少的量不大。 “十一五”期间我市人口机械增长将达21.5万人,另据统计2004年末22—32岁的育妇数比2000年末对应的育妇数增长42537人,平均年增长一万余人,因此该年龄段育妇实际人数将随着人口机械增长而增长,并且超过现有水平,呈逐年增长态势;另外,我市现有32855个已婚未育育妇,随时可以生育,因此生育水平可能增长0.5—0.7个千分点。

  三、控制能力依据

  我市“十五”期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约在96%左右,如上所述,在计划生育新的工作机制尚未健全完善前,政府对政策外生育的控制能力有所减弱,因此生育水平可能提高0.3个千分点左右。

  以上均针对户籍人口而言。据统计,流动人口生育水平逐年大幅提高,因此流动人口自然增长规划以现有水平并考虑适当增长给予预测。

  第四章 厦门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

  人才是第一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厦门要抓住当前战略机遇期,推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做强做大经济特区,推进现代化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以及创新型城市的建设,发挥在全省发展大格局中的龙头作用,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做出历史性的贡献,关键在人才。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人才资源开发,建设高素质的人才队伍,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制定我市“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

  第一节 人才发展的基础与环境

  一、人才发展基础

  “十五”期间,厦门经济和社会快速发展,我市的人才发展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人才工作机制不断创新,人才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人才整体素质不断提高。目前,我市已形成包括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在内的具有一定规模和质量的人才队伍,为“十一五”人才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1、各类人才数量:截至2004年底,全市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总量30.61万人,高技能人才2.98万人,农村实用人才0.75万人。

  2、人才学历层次:具有研究生学历的0.92万人,占2.68%;具有本科学历的10.56万人,占30.76%;具有大专学历的10.24万人,占29.83%;具有中专、高中学历的12.61万人,占36.73%。在全市常住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占总人口的10.15%,即: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数为10150人。(户籍人口中接受大专以上教育的有14.81%)。

  3、人才年龄结构:55岁及以上的人才占6.96%,51-54岁的人才占5.98%,46-50岁的人才占 11.13%,41-45岁的人才占14.05%,36-40岁的人才占22.60%,35岁以下的人才占39.28%。

  4、人才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职称)结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才19.48万人,占各类人才总数的56.74%,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才2.02万人,占具有专业技术职称人才总数的10.37%;具有中级职称的人才8.15万人,占41.84%;具有初级职称的人才9.31万人,占47.79%。

  5、人才分布:①区域人才分布。思明、湖里两区人才的总量24.3万人,占总数的70.78%;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区人才的总量10.03万人,占总数的29.22%。②单位人才分布。国家机关人才总量2.01万人,事业单位人才总量为4.91万人,国有企业人才总量为4.74万人;非公有制企业人才总数为18.95万人。③产业人才分布。第一产业0.85万人、第二产业14.72万人、第三产业14.58万人。三个产业中人才的比例为2.81:48.83:48.36。

  6、各类高层次人才:两院院士10名,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550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27人,省级优秀专家41人,市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80人。博士生导师262名,博士951人。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20214人,高级技师2919人。

  二、人才发展环境

  1、环境和机遇。“十五”期间,我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若干意见》及相关配套政策措施,简化了人才引进管理程序,优化了人才引进机制。五年来,共吸纳各类人才84240人,其中,高层次人才1307人,留学归国人才1125人。人才市场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已从2001年的15家发展到44家。“十一五”时期,是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产业规模将迅速扩张,城市化进程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快速发展,对外开放程度继续扩大,对台经贸交流合作进一步深化,为人才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舞台。

  2、困难和挑战。当前,人才竞争日益加剧,厦门要大力提升人才竞争力,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人才资源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支柱产业、重点行业、高新技术产业人才及研发人才不足。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区及农村地区人才紧缺。二是高层次人才总量偏少,高技能人才严重匮乏。现有高层次人才仅占专业技术人才的10.37%,技师以上的高技能人才仅占技能型人才5.63%。三是对人才特别是一流人才的吸引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人才激励机制不够完善,人才投入不足。我们要高度重视这些困难和问题,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努力增创人才工作新优势,开创人才工作新局面。

  第二节 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与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人才工作,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针,坚持党管人才,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才开发的市场化导向,大力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大市场、两种人才资源,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较高、满足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大力营造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适宜创业、充满活力的良好环境,充分激发各类人才的创业活力,为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要求

  充分发挥人才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战略性、决定性作用,紧紧抓住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大力加强以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建设,以人才机制的完善、创业环境的优化、重点项目的推进为抓手,加快建设创业人才高聚集、创业环境高优化、创业机制高活力、创业产业高效益、创业价值高体现的人才创业港。按照“完善政策、强化市场、优质服务、加强引导、营造环境”的工作思路,以“创新发展、强化服务”为工作着力点,不断推进各项人才工作进步发展。

  ——坚持把促进发展作为人才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发展的需要确定人才工作的目标,制定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推进人才资源的规划、开发、配置、使用。以发展的成果检验人才工作的成效。鼓励和引导人才向产业一线,向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聚集。

  ——坚持人才开发的市场化取向。按照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建立统一,开放的人才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在人才评价、选拔、流动、使用、激励等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加快人才结构调整,促进人才合理流动和公平竞争。积极引导用人单位和人才个体的人才开发行为,实现人才开发由政策推动向制度建设转变,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

  ——突出创业环境的营造和优化。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强化全社会人才意识、形成人才工作整体合力。牢固树立科学的人才观,积极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和“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才用才的良好社会环境,改变一切不利于人才发展和创业的观念、体制和做法。加大对人才工作的投入,加强对人才创业的支持。努力为各类人才拓展创业的舞台,搭建竞争的擂台,优化服务的平台。

  ——突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把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不断壮大“两高人才”队伍,提高“两高人才”能力,激发“两高人才”活力,促进人才全面发展,实现人才工作的统筹协调发展。

  第三节 人才发展的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发展目标

  1、人才数量大幅增长。根据厦门未来发展需要,培养造就数十万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基本实现人才供求的动态平衡。人才规模和实力有较大幅度增长。全市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总量由目前30.6万人增加到46万人、高技能人才增加2.3万人、农村实用人才增加0.7万人。

  2、人才素质显著提升。到2010年研究生学历的人才从目前的0.92万人增加到2.5万人,本科学历的人才从目前的10.56万增加到20万人,大专学历的人才从目前的10.24万增加到16万人。户籍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人数占19%,即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数达到1.9万人。

  3、人才结构明显优化。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占专业技术人才的比例达到14%,高技能人才占技术工人的比例达到10%。使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在第一、二和现代服务业中的比例有较大提高。各类人才在厦门各区域、各产业、各行业的分布趋于合理。

  二、主要任务

  1、加强三支人才队伍建设

  (1)党政人才队伍

  以提高政治素质和执政能力为核心,加强党政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完善领导干部选任办法,加大副局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力度,推行处级及以下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建立完善政绩考评体系,重视年轻优秀干部培养,提高党政人才培训的针对性,通过建立有效机制,畅通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的人才交流渠道。

  (2)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

  以提高参与市场竞争能力为中心,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和引进优秀经营管理人才,形成一支熟悉国际、国内市场、懂业务、善经营、能决策、会管理的高素质复合型经营管理人才队伍。造就一批创业能力强,具有卓越经营能力的优秀企业家,一批具有先进管理理念和经营意识的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负责人。

  (3)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以培养选拔具有自主创新精神和能力的专业技术人才为核心,以业绩能力为导向,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科学素养和创新能力。破除论资排辈现象,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积极营造早出人才、适时使用、早做贡献的人才工作氛围,大力培养青年科技人才,鼓励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努力建设高素质、社会化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

  2、重点发展两类人才

  (1)高层次人才

  实施高层次人才整体性开发计划。着眼于吸引、选拔和造就各领域的领军人物和核心人才;着眼于培养、引进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重点高层次人才以及急需紧缺人才;着眼于培养数量充足、在各行业发挥骨干作用的优秀人才。到2010年,高层次人才队伍新增1.6万人,结构进一步优化,分布趋于合理,形成一支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具有领先优势的高层次人才队伍。

  (2)高技能人才

  建立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制度和改善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环境,形成培养快、使用好、待遇高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格局,促进高技能人才数量明显增加,质量明显提高。到2010年,全市高技能人才增加2.3万人。

  3、突出完善三个体系

  (1)人才培养体系

  发展完善国民教育体系,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构建政府、单位和个人多方投入的人才培养机制,优化整合各种教育培训资源,建立人才培养和实践基地, 制定人才培养和投入计划,实施各类人才培养工程。

  (2)人才市场体系

  建立统一开放、规范的人才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坚持人才流动和人才中介服务的市场化取向,完善用人单位通过市场自主择人和人才进入市场自主择业机制,实现人才市场由政府主导型向市场主导型转变。

  (3)人才公共服务体系

  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才公共服务体系,促进政府职能从管理型向服务型的转变。进一步优化人才政策环境。创新人才公共服务的内容和方式,构建和完善人才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积极开展公益性人才交流、就业指导、职业见习等活动,促进社会就业。

  第四节 人才发展的对策与措施

  一、大力进行人才开发和培养

  1、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进一步优化全市教育布局,推进集美和翔安文教区建设,加快厦门理工学院、华侨大学厦门校区、厦门软件学院等项目建设,提高高等教育办学实力和办学水平。推进基础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做强做大优质教育资源,力争更多学校成为省一级达标学校,并带动一般学校共同发展,使基础教育整体水平有新的提高。按照市属中职整合提高、区属职校撑大做强、部门职校办出特色、鼓励扶持民办学校的思路,进一步发展我市职业教育。加强农村初中和小学中心学校建设,加快农村学校布局调整。加快思明、湖里两区住宅小区学校配套建设,着力解决进城农民工子女教育问题。深化教育体制改革,扩大优质高中招生规模。实行教师全员聘任制度,改革教师分配制度。积极扶持民办教育,提高办学质量。设立政府奖学金制度,积极倡导捐资助学。

  2、建立健全终身教育体系。充分利用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形成多层次、外向型、广覆盖的教育培训网络。着力引进若干国际国内一流高校、著名培训机构和跨国公司来厦合作建立培训机构,注重国际通用的先进管理知识体系的培训。建立三个高级人才培训基地:与全国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协作,依托厦门大学、国家会计学院、集美大学等高等院校,建立我市高层次人才培训基地;充分利用本市现有跨国公司、大型企业在人才、技术、管理方面的资源,开展专业技术和管理培训,建立人才实践基地;通过利用国外培训资源和高级人才培训渠道,设立海外人才培训基地。积极推进社区学院建设,发展远程教育和在线培训,鼓励在职学习,完善带薪学习制度和继续教育保障机制,实行党政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学分制”管理。完善并落实人才培训与使用相结合的制度,分级建立培训考核档案及培训考试考核制度。把各类人才的培训经历、学习表现和培训考试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职务(称)晋升的重要依据。努力建立人人享有学习成才机会的学习型社会。

  3、实施“521”党政人才培训工程。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党政人才队伍培训,每年安排50名干部到外地挂职或在本地交流使用,有计划地组织一批年轻干部到复杂环境和基层一线经受锻炼和考验;选送20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国外系统学习。实施“百名党政领导人才重点培养计划”,定期选送党政领导干部到国外知名高校培训。

  4、实施“333”企业人才培训工程。每年有计划地安排优秀企业人才到经理学院、高等院校学习培训或到著名企业跟班实践,打造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重点造就300名企业优秀管理人才、300名企业优秀营销人才、300名企业优秀研发人才。

  5、实施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培训工程。每年举办20期左右专业技术人员队伍高中级研修班,培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1000名,选送300名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赴国(境)外短期培训。每年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共课学习率达40%、接受专业课继续教育率达到60%。

  6、实施“511”专家培养工程。培养造就50名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学科带头人,100名在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中有较高造诣、代表我省先进水平的学术带头人,1000名在我市各学科领域发挥骨干作用的优秀专业人才。

  7、实施“1904”高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大力培养高技能人才,到2010年,高级工增加1.9万人,技师和高级技师增加0.4万人。通过依托高科技、大中型企业和职业院校、各级劳动保障培训基地及社会培训力量等,围绕提高创新能力、操作实践能力为核心,加快培养企业急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需要的知识技能型人才。

  8、实施新农村人才培养工程。力争做到每个村有5名农业科技人员,15名经营能人,30名能工巧匠,每个主导产业有20名生产能手。平均每个乡镇培养1000名懂科技、善经营、有技能、会管理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实用人才。

  二、继续培育和完善人才市场

  9、大力培育和发展高级和专业人才市场。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市场、高级人才市场、国际人才市场和机械、电子、化工、教育、卫生等行业的专业人才市场建设。突出行业特点,发挥行业、专业人才交流机构的作用,鼓励民营、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进入高端人才服务领域,引进国内外著名“猎头”公司参与服务和竞争。加大高层次人才信息储备。

  10、提高信息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厦门人才网、厦门高级人才网等骨干网络建设,积极开展网上人才交流。二是开展人才测评、人才培训、人才派遣、人才猎头、薪酬设计、管理咨询、高级人才聘用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服务项目,探索建立和完善人才业绩和诚信档案建设。三是坚持人才市场的经营许可制度和年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人才市场监管办法。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自律作用,积极探索制定行业标准、服务规范和质量评价体系,推进中介机构规范化服务。

  三、建立健全人才流动无障碍机制

  11、建立人才流动“绿色通道”。继续改革人事审批制度,大力推行核准备案制,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强化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完善户籍制度,对岛内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不受服务单位所在地限制自主选择在岛内或岛外入户。

  12、制定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通过产业聚才、高新技术项目开发引才、核心人才带动引才和柔性引进等方式大力引进国内外高层次人才,重点引进电子信息、机械、化工、光电、生物医学、计算机软件和现代服务业等我市支柱产业和重点产业发展所需的高层次人才。

  13、落实人才居住证制度。给予持证者在任职、子女入学和养老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专利申请、外汇兑换、出入境及其他商务事务等方面与本地户籍居民相同待遇。

  14、制定吸引国(境)外人才的优惠政策。发挥我市侨乡和对台优势,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积极招聘国际型人才。加大对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投入,建立海外人才信息库,加强与海外留学生团体和专家组织的联系。开展对台的引智引技工作,加快台湾学者创业园的建设,出台鼓励台湾高新技术人才来厦创业的优惠政策。

  15、探索党政、企事业、专业技术人才交流渠道。研究制定党政人才与企事业单位人才相互交流任职的办法。探索疏通具有较好专业背景和较高管理能力的党政人才到学校和科研机构任职的渠道。

  16、引导人才向本市重点发展区域流动。对引进调入集美、海沧、同安、翔安四区的人才,在住房、安家费、配偶就业、子女就学、社会兼职等方面给予优惠,在技术职称评聘、科研项目申请、引智项目申报、优秀人才评选方面给予倾斜。

  四、建立健全人才评价使用机制

  17、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按照分类管理分类评价的原则,探索建立四类评价机制。一是以群众公认为原则,符合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党政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完善公务员考核制度,建立公务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二是以经济社会效益为指标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评价机制。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资质社会化评价认证制度和资质等级认证制度,制定包括综合素质、经营业绩、社会贡献在内的考核评价标准,按照企业的行业特点、资产质量、业务类型实行分类评价。三是以业绩能力为核心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建立评聘分开、岗位聘任、合同管理、可上可下的用人制度,推进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和聘约管理,改进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方式,完善以能力和业绩为核心的评价机制。四是以职业标准为导向、以业务知识为基础、以工作业绩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技术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健全行业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加大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力度,规范技能人才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18、建立健全公正的选人用人机制。继续坚持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全委会票决等制度。抓紧研究制定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领导干部辞职制,疏通干部“下”和“出”的渠道。制定并实施优秀年轻人才破格选拔使用办法。改革和完善国有企业产权代表和经营人才的管理方式,对国有资产出资人代表依法实行派出制或选举制,对经理人实行聘任制,实行契约化管理,建立管人与管资产、管事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五、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

  19、建立以业绩、能力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改革事业单位薪酬制度,探讨实行事业单位管理者年薪制、专业技术骨干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协议工资制。建立与经营业绩、效益、资产保值增值相挂钩的年薪制、股权、期权奖励制等多元化的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分配机制。鼓励智力要素以期权、股权等形式实现资本化的分配方式,实行技术、专利等知识产权入股和技术创新人员持股制度以及技术成果按效益比例奖励的分配制度。股份制企业可从其净资产增值部分中划出一定份额,以股份或期权形式奖励在技术创新中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20、实施优秀人才奖励制度。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为主体的人才奖励制度。充分发挥经济利益和社会荣誉双重激励作用。市委、市政府设立“厦门市杰出人才奖”,每三年评选表彰一次,对获奖的人才给予15万元的奖励。设立“白鹭友谊奖”,对在厦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给予奖励。对有高超技艺和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由市政府授予“厦门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荣誉称号,五年内每月享受政府高级技能人才津贴200—500元。对在单位工作中起骨干作用并获得市级和市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的状元、能手称号的选手,由市政府授予“厦门市优秀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发给一次性奖金5000—10000元。鼓励社会力量和企事业单位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进行奖励。

  六、建立健全人才保障机制

  21、建立人才资源开发经费保障机制。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分级负担、社会参与、利益共享的人才资源开发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人才开发的投入力度,各级财政都要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列入部门预算,用于人才的培养、引进和奖励等,并随经济的增长而同步增长。引导企业重视对企业核心人才的投入,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人才引进、培养和奖励等方面的工作经费可设立单独的科目,计入经营成本。支持和引导人才自主投入。鼓励各类社会组织设立人才发展、资助、定向培养等基金用于人才资本投资。

  22、建立高层次人才的创业、发展支持机制。加大高层次人才开发资金投入,引进、培养急需的高层次人才。进一步落实来厦创业留学人员、进站博士后、院士等高层次人才资助和补助政策。对依据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引进的人才,从市、区财政资金逐月发给购房补贴、生活津贴(含安家费)1000至3000元,发放期限为1-60个月。每年从我市科技项目扶持基金中安排1000万,重点资助高层次中青年科技人才开展科学技术研究、应用开发、成果转化等创业和研发工作。资助一批35岁以下、获硕士以上学位的优秀青年人才到国内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深造,尽快形成优秀青年科学家群体。

  23、建立带薪学习和经费支持保障机制。鼓励引导用人单位根据各自的发展需要,把培训教育工作纳入组织战略发展规划,引导企业重视对企业核心人才的投入,企业及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人才引进、培养和奖励等方面的工作经费可设立单独的科目,计入经营成本。各用人单位要将人才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经济效益好、产品技术含量高的企业可按2.5%提取,列入成本开支,保证用于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经费不少于总培训经费的50%。

  24、完善人才社会保险制度。完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才流动中的社会保险衔接办法。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对重要人才和特殊贡献人才进行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对高层次人才实行特殊津贴制度,对生活困难和残障人才实行救济救助制度。企业各类高技能人才全部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建立年金等补充保险制度,解决好高技能人才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单位之间流动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和接转问题。

  七、建立健全人才工作机制

  25、构建党管人才的工作格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努力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新格局。市委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全市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区各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人才工作组织网络和工作制度。

  26、建立党管人才工作运行机制。按照管宏观、管政策、管协调、管服务的要求,建立健全协调高效的党管人才工作运行机制。坚持“第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建立党委研究人才工作重大问题决策机制。建立人才工作议事协调落实机制。建立专家顾问咨询机制。建立督促反馈机制,把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作为考核党政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人才工作情况通报制度。

  27、推进人才工作法制化建设进程。用好我市立法权,加强人才的法规建设,逐步形成以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为主要内容的法规体系,做到人才工作有法可依。通过制度建设明确各有关部门对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和责任,提高管理效率。

  28、创新人才工作方式方法。按照统一运作、分类管理、资源共享的原则,突破人才信息部门所有的障碍,整合全市现有各类人才信息库,形成一个涵盖三支队伍、相互衔接、统一共享的人才信息库,建立开放共享的人才资源信息服务系统。建立人才信息的区域和国际交流机制。建立人才分类统计制度、及时准确反映全市人才状况、人才结构与经济结构的变化情况。建立人才信息定期汇集和发布机制,定期发布人才工作白皮书和人才资源开发指导目录,提高人才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

  第五章 厦门市人口、人才发展战略调控的几点综合建议

  第一节 厦门市人口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厦门市在人口发展过程中,需要解决如下诸多显性问题:

  问题之一:厦门市人口总量偏少。2003年底,厦门市年末户籍总人口为1417579人,其中登记的暂住人口总数为725952人,占总人数的33.87%,因此,

  随着厦门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其常住人口增长的空间还很大。

  问题之二:厦门市人口分布极其不平衡,岛内外人口分布差异悬殊。2003年,厦门市思明区的人口密度高达6287.85人/平公里,而同安区的人口密度只有447.09人/平公里。人口的高度聚集和高度分散会影响到未来人口与社会经济的整体发展。

  问题之三:人口文化素质总体上偏低,不利于城市人口的可持续发展。据“五普”数据分析,厦门市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有171,933人,占总人口的8.37%,厦门市高素质人口总量偏少。

  问题之四:外来流动人口引发的有关社会治安与教育规划等问题。外来流动人口总体素质偏低,收入差距大,给社会治安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农民工的子女受教育问题也给厦门市的教育规划与管理带来诸多的不确定性。

  二、上述的显性问题也给厦门市的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许多隐性的问题:

  问题之一:厦门人口总量偏低导致经济总量偏少,社会发展速度和效率降低等综合问题。例如,因人口总量偏少带来的消费量偏低,零售业、服务业不景气等现象是在厦门市是明显的。

  问题之二:厦门人口分布的失衡不利于厦门市的整体发展。岛内人口的高度密集导致交通日渐拥挤,钟摆式的人口也使得厦门市的消费市场畸形,如岛内房地产的过度发展,从而使得岛内人口调控的空间大为缩小,这就为厦门未来发展以服务业为主体、构筑建设海湾型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存在着极大的阻碍。另外,厦门人口的布局失衡也给社会事业(如教育、卫生以及社会保障等)的发展带来不利的影响。

  问题之三:在厦门岛外大规模工业区和大学城的开发过程中,需要处理好下列三种人口问题:一是本地农民户籍人口的城市化;二是外来流动人口的管理;三是伴随着房地产业的开发而迁入的人口的管理。上述三类人口问题构成了厦门市总人口问题的基本类型。

  问题之四:人口总体素质偏低导致城市发展的潜力较弱。厦门市中青年“双高”(高新技术人才和高学历人才)人才偏少,将严重影响未来厦门市具有厦门独立知识产权的产品开发与现代服务业(如物流业、咨询业、进出口以及金融保险业等)的发展,厦门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一是区位优势,二是人才优势,当前厦门高素质人才偏少已成为影响厦门市竞争力进一步提升的重要影响因素。

  第二节 厦门市人口发展战略调控的对策

  针对上述问题,并对厦门市的人口现状、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全面的评估,研究的具体结论与对策如下:

  结论之一:根据P-S可能满意度测算方法计算,厦门市的适度人口容量处于375万~440万之间,在这个人口总量之内,厦门市的经济、环境、社会生活、生态以及资源等系统均能协调发展。因此,厦门市未来人口发展空间较大。

  结论之二:厦门市人口未来的规模将继续增大,但下列因素对厦门市人口的增长具有明显的推动作用,一是经济总量的提升与产业的升级,二是教育(特别大学城建设)的发展;三是旅游业的发展。

  结论之三:厦门市未来人口增长空间主要在岛外各区,岛内人口发展的关键在于结构的转换,适度调整厦门市人口的布局,将是有效拓展厦门市的发展空间,全面推进厦门海湾型城市建设,增创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核心竞争力优势,加快构筑经济特区中心城市的有效措施之一。

  结论之四:厦门市人口发展既需要宏观的调控,也需要微观的落实。宏观的海湾型城市的人口规划需要综合协调与泉州、漳州甚至是汕头、潮洲等周边城市的关系,微观的落实是进行区域人口规划与方案的制定,例如制定详细的翔安区与海沧区人口规划则有利于切实解决问题。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提出如下对策:

  对策之一:积极创造条件,营造良好的政策氛围,配合集美区大学城的发展契机,积极发展与之配套的房地产和为岛外企业服务的,具有厦门次中心地位的现代服务业的中央商务区(CBD),以便为进一步的拓展岛外人口的发展空间。

  对策之二:建立厦门市人口调控的预警系统,及时控制厦门市人口发展动态。就目前来说,厦门市的人口调控需要以引进“双高”人才为支点,适量增大人口规模,通过人才的引进促进厦门建设海湾型城市的战略定位。

  对策之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协调厦门市人口与经济、资源、环境和社会事业的综合发展,以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为主线,建立不同的数量模型,合理规划与调控厦门市未来的人口发展动态。

  对策之四:确定厦门人才引进、流动与培养的理念,强化厦门人才库发展的区位定位,以厦门市为中心,吸引江西、福建、广东部分地区人才,建立起厦门市在三省的人才中心极优势地位。

  对策之五:创造条件引进高素质人才,结合大学城建设与高等教育发展的有利时机,引进高素质人才在厦门定居,在厦门未来人口发展过程中,结构转换与数量增长同步进行,达到从整体上人口结构优化,规模适度的厦门人口调控总目标。

  对策之六:走人口结构与产业结构相结合的道路,结合岛外的发展和开发项目,对人才引进的需要,专门制定针对“双高”或“单高”有特色人才的政策,如在住房、小孩教育等方面享受优惠,让结构转换与数量增长同步进行,达到从整体上人口结构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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