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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十一五”发展规划
2008-03-27 09:42:00  字体显示: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领先优势,加快构筑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快速推进,以及工业化、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三农”工作正处在重要的转型期。认真总结“十五”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紧紧抓住历史机遇,准确把握农业和农村工作重点,科学制定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十一五”发展规划,对推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农村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发展环境

  (一)“十五”基本情况

  1、发展回顾

  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工作全面启动。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对岛外农村的投入力度。全面完成农村通行政村道路硬质化建设,行政村客车通车率达81%;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75%;全面整合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资源,初步实现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学校管理规范化;推进建设农村垃圾处理、广播电视光缆入行政村、有线广播电视入户,实施了千座改厕工程等农村环境改造工程;完成了农村电网改造,实现城乡同网同价。

  农村工业化、城市化步伐不断加快。加快岛外工业集中区建设,扶强扶大一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23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实现产值突破100亿元,有效带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工业布局得到有效调整,壮大了区域经济;城市化水平大大提高,岛外建成区面积达40平方公里;实施了镇改街、村改居等工程,岛内全部实现镇改街、村改居,农村城市化率达62.8%。

  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强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和生态种养模式的推广;发展种子种苗产业和农产品深加工业、休闲观光农业,建成一批优质种苗基地、无公害农产品基地、果蔬引繁中心等农业生产基地,对虾育苗和林木良种繁育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农村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改善。实施了一批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土地整理和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小型基础设施项目,完成全市农村通行政村道路建设,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75%,农村有线电视覆盖率达到52%,建成了高崎闽台渔轮避风港、后溪流域治理工程、气象雷达科普楼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基本完成海堤达标建设工程,开展流域综合治理;森林覆盖率由42.6%提高到43.2%,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天气雷达实现24小时不间断监测,预警范围从原来半径300KM增加到460KM;水土保持、农业污染治理、水资源保护力度和海洋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力度不断加大。

  农民收入持续保持较高幅度增长。农民增收渠道不断拓宽,收入水平稳定增长,非农收入比重提高。2005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6230元,比2000年增长54.6%;年均增长9.1%,其中,工资性收入达到2974元,占总收入的比重由2000年的44%上升到48%,工资性收入已成为提高我市农民收入的主要渠道。农民消费趋向多样性,2005年农民的恩格尔系数达41.3,比2000年下降4.13个百分点。

  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出台全国第一部将农民纳入低保的地方性法规《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建立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有效减少了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2005年参保率达94%;开展失地农民基本养老试点工作,2005年参保人数达17744人;全面推进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农村教育、卫生条件得到较大改善。

  2、主要经验

  坚持将“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位置。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相继出台了扶持龙头企业、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村改居”、失地农民生活保障等一系列法规、政策,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体系,是制定涉农法规、政策以及实施办法最多的五年。

  坚持不断创新“三农”工作机制。适应新形势、新阶段改进农村工作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的要求,创新“三农”工作机制,推进统筹城乡发展,着力破解“三农”难题,相继建立了农村工作领导协调机制、农村劳动力转移、农村城市化、农民社会保障等十大创新工作机制。

  坚持贯彻规划先行促进发展方针。坚持科学发展观,主动把“三农”工作与构建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有机结合,将农村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分区功能规划等。围绕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完成了全市农业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制定了农业产业发展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相关规划,全面统筹城乡布局、产业分工和功能区划。

  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加大财政投入。合理调整政府财政性农业投资方向,确保财政支农资金增长速度略高于GDP增长速度,不断加大农村基本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的投资力度,着力解决农村长期投入不足、结构不合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问题,提高农村工业化、城市化水平。

  3、存在问题

  城乡收入差距未有根本性改变,农村劳动力供求结构性矛盾日益突出,农村劳动力转移难度加大,农民增收任务艰巨;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亟待改善,农村社会事业发展难以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公共服务需求;城乡二元结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影响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农村快速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仍然存在。农业产业结构不尽合理,传统农业比重仍较大,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和有机产品的比重还较小,农产品的质量、品种结构与市场需求的矛盾突出,还不适应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后对食品安全的需求。对台农业交流合作,特别是台湾农业高新技术和优良种苗的引进有待加强。

  (二)“十一五”发展环境

  近年来,党中央提出构建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关注城乡协调发展,把农村社会的稳定、农业的发展和农民的增收等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提出“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政策方针,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对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是个难得的机遇。

  随着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的推进,工业集中区(开发区)快速拓展,重大基础设施逐步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加速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逐渐向农村辐射,农村快速向城市转型,农民向市民转变,农业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逐年缩小,2005年已下降到2%以下,以工业和服务业为主体的经济格局已经形成,具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强大实力。农业结构不断调整优化,现代农业迅速发展,农村新型工业蓬勃兴起。同时,由于生活水平提高和生活方式变化,不仅对农副产品的供应提出了更高、更新、更安全的要求,对改善生活环境和休闲的需求也将越来越强烈。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将 “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为根本目标,以促进农民增收为重点,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生态、安全、和谐的都市型现代农业,为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建设和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做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十一五”我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农业实现优质高效生态的都市型现代农业,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比较完善,农村富余劳动力有效转移,农民素质全面提高,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改善,城乡差距缩小;对台区位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建成功能比较完善的台湾农产品中转、贸易基地,对台农业协作的窗口和基地。力争到2010年,建成一个农业先进、农民富裕、环境优美、富有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使我市农村基本达到全面小康社会水平。

  (三)主要指标

  “十一五”期间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主  要  指  标
单位
2005年
实际
2010年
预测
年均增长
%
总量预期指标
农林牧渔业总产值
亿元
34.11
17.08
-13
农业增加值
亿元
20.34
10.25
-13
农产品加工产值
(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亿元
100.75
200
14.7
农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
2
0.5
-
农村人口
万人
57
45
-
农村城市化率
%
62.8
75
3.6
生活水平指标
农民人均纯收入
6230
9558
9
恩格尔系数
%
41.3
37
-
转移农村劳动力
(五年累计)
万人
2.84(当年)
5.5
-
城乡基础设施指标
行政村通客车率
%
81
95
3.24
自来水入户率
%
75
95
4.84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
70
90
5.15
有线电视覆盖率
%
52
95
12.8
清洁能源使用率
%
55
90
10.35
森林覆盖率
%
43.2
45
0.8
城乡协调发展指标
新增农村劳动力受教育年限
9
12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
%
93.9
95
-
岛外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
%
50.1
50
-
城乡居民收入比
 
2.63:1
2.6:1
-

  注:1、农业增加值的测算是根据2006年2月19日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的出三次产业比重和地区生产总值推算而得。

  2、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测算是根据农业增加值推算而得。

  三、主要任务

  (一)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1、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强农民素质和技能的培训,以先进实用农业技术、务工技能和三产服务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以把农民培养成产业农民、产业工人和三产服务者为基本目标,按照“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调节、自主创业”的方式,在产业和科技开发、工业集中园区建设、三产业配套服务等方面开展创业培训。建立培训与劳动力转移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职业技能培训要与促进劳动力转移、打造劳务品牌、发展劳务经济、培育劳务产业相结合。鼓励和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园林、绿化、环卫和物业管理等岗位优先招用本地农民工,使农民的工资性收入成为增收的主渠道。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农村劳动力就业动态管理资源库,定期或不定期举办区、镇农村劳动力专场招聘会,积极推进农村劳动力市场建设。切实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严格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工资保障金制度,努力解决务工农民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解决好务工农民的子女就学问题。

  2、发展农村股份制项目。按照“依法、自愿、民主、公正”的原则,鼓励和引导村集体和村民利用征地款或自有资金投资入股,统一规划在新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周边配套建设商贸综合楼、通用厂房、外口公寓、综合市场等现代物业,通过资产量化,股份分红直接增加农民收入,建立失地农民可持续的收入发展机制。“十一五”期间争取让所有被征地村都有集资入股项目,60%以上的被征地农民都能够拥有项目股权,获得股份收益,使资产性收入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快 “村改居”集体资产股份改制,岛内“村改居”全面完成集体资产股份量化,岛外“村改居”村在5年的过渡期内分别完成集体资产的股份量化工作。做好股份化项目的选择和管理工作,项目投资必须以大多数村民自愿参与和集资入股为主体,选择效益好、风险小的项目,按市场化运作方式明确项目股份分配和经营管理机制,搞好项目运营。

  3、实施“金包银”工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实施”的原则,落实好岛外人均15平方米农村预留发展用地的政策,加快工业集中区周边农村“金包银”工程建设,让农民成为资产的所有者,成为直接受益者。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岛外四大工业园区13个行政村“金包银”工程建设。不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推进“金包银”工程,完善项目的运行管理机制和效益分配机制,确保失地农民拥有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金边”建设原则上以外口公寓、商业服务等工业区配套建设为重点,兼顾部分村民安置需要。作为“银里”的村庄建设以整治和改造为重点,改善村庄内部环境,促进“银里”的“出租”经济和后勤服务行业发展。

  4、加强扶贫开发与造福工程。因地制宜地实行整村推进的扶贫开发方式,加大力度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抓好贫困地区劳动力的转移培训,扶持龙头企业带动贫困地区调整结构,拓宽贫困农户增收渠道。加大财政资金扶贫的力度,完善资金的管理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落实帮学助学措施,扩大帮扶覆盖面。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扶贫开发事业,实施结对子帮脱贫。建立和完善挂钩帮扶机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共同挂钩帮扶一个经济薄弱村制度,帮助挂钩村解决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经济问题,确保贫困农民家庭均转移劳动力一人以上。

  对生产生活条件艰苦的边远山区和重点水源保护区易地扶贫,贯彻落实好市政府《关于鼓励重点水源保护区和边远山区实施移民造福工程的指导意见》,实施移民造福工程。采取“政府推动、政策引导、社会支持、村民自愿、造福群众”的原则,在资金补助、基建配套、培训就业、自主创业、子女入学和社保养老等方面,引导和鼓励重点水源保护区和生活条件比较艰苦的边远山区农民向中心城镇搬迁,解决发展瓶颈问题,达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二)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

  按照“通过工业的快速发展,带动第三产业,提升第一产业,实现一、二、三产业在更高层次上的协调发展”的发展思路,着重发展种苗业、农产品营销等优势产业,积极推进“两头在厦,种养在外”的新型农业发展模式。加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和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大力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实现由城郊型农业向都市型现代农业转变。

  1、发展种苗业。围绕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培育具有优势的农作物及水产新品种,做强做大种苗业。重点抓好水果、蔬菜、水产、花卉、林木等种子种苗新品种的选育、引进和开发。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把种子种苗的科研、引进、繁育、销售等各个环节联结起来,形成种业产业链,建设一批蔬菜、花卉、水果工厂化种苗基地与种子、优新种苗引进等高新技术示范基地,实现种苗生产工厂化、现代化、规模化、良种化。

  2、发展农产品无公害生产。加快规划区内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控制畜牧业生产规模,调整优化养殖结构和提高生产水平。继续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推进农业标准化、规范化生产,健全检验、检测、监管体系;建立、健全农产品优质、卫生、安全体系;加强农田污染治理,降低农业自身污染,全面控制农用化学品的投入。

  3、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继续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扶持,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鼓励龙头企业实施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培育一批规模大,技术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产业化龙头企业。扩大和规范订单农业规模,延伸农业产业链,为农民增收提供更多的利润空间。积极推进农副产品加工基地建设,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加工基地集聚,形成集聚效应,提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周边地区和生产基地的带动作用。

  4、发展农产品营销业。积极探索建立现代农业物流体系,增强农业产业化经营中产供销各个环节的有效链接,加快发展农产品连锁、配送经营。支持超市进农村,农资进超市,实现连锁经营,物流统一配送。通过在农村发展连锁超市,加快农产品进城与工业品下乡的双向流通,实现工农的有效对接。利用厦门口岸优势,建设和完善区域性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农产品物流中心。扶持一批民营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超市、社区菜市场的建设。培育一批省级、国家级营销龙头企业,加强品牌建设,进一步完善农产品销售网络。

  5、发展生态休闲观光农业。休闲观光农业。充分利用农业生产的场地、设施、农村生态环境、自然景观、人文资源及经营活动,发挥农业与农村休闲旅游功能,开发多层次、多种形式的 “农家乐”等休闲观光农业旅游产业,提升本市旅游品质。重点建设观光果园、观光茶园、观光花木园、观光菜园、市民农园、科技教育农园等项目。

  森林生态旅游休闲业。充分利用全市现有森林资源,大力发展森林旅游,对植被丰富、景观优美的林地,因地制宜开发建设为城区型、城郊型、海岛型和滨海型森林公园。力争实现岛内外各区“一区一处森林公园”,使森林旅游业与我市其它的丰富的旅游资源融为一体,形成区域旅游网络。

  休闲渔业。因地制宜开发建设具有厦门海湾型城市特色的、以及厦门渔文化为依托的休闲渔业项目。树立网箱游钓、青蟹、牡蛎、真鲷(嘉腊)、文昌鱼、观赏鱼种苗等厦门渔业品牌,以娱乐休闲、游钓、餐饮购物(水产品)、品尝海鲜、滨海海岛生态观光、体验海上渔业生产活动和水上运动为主要内容的休闲渔业活动,带动品牌渔业的生产、贸易。

  (三)切实提高农村的公共服务水平

  1、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投入。坚持投资重心向岛外转移,向农村倾斜,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合理布局岛外输水系统,全面完成农村自来水管道铺设到村工程,继续推进管道铺设进村入户,到2010年实现自来水入户率达95%的目标。继续推进通村及村内路网建设,基本消灭断头路;在全面完成通行政村道路硬化的基础上,推进通自然村道路硬化;增辟农村客运线路,加快农村客运站点和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发展农村公共交通。深入实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完成有线电视光缆覆盖行政村,加快有线电视光缆进自然村,解决盲点村收看电视困难,力争2007年实现有线电视户户通,适时推进农村有线电视网升级改造;大力加强农村互联网建设,逐步实现宽带网村村通;完善农村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和整合涉农信息资源,建设“厦门三农服务网”。建立和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的农村垃圾清运处理体系,努力实现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加快重要流域的治理和改造。充分发挥城市公共服务的优势,鼓励和引导城市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促进城乡管理和社会事业的一体化。

  2、加快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分类指导、分步推进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实现“五通五改”和“五有五无”,逐步促进住宅向高层发展,环境向生态发展,管理向社区发展,设施配套向城市看齐,努力构建新型城镇体系。坚持“改建为主、新建为辅、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原则,对中心村和所属主要自然村进行分类规划。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农民集体投资为主体、社会力量多方支持的投资机制,采取分类指导、典型示范、量力而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办法,因村施策,选择“金包银”带动型、异地新建型、就地改造型、环境整治型四种建设和整治模式,全面推进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

  3、推进城乡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大对农村教学场所和设备的投入,进一步缩小城乡办学条件的差距,使农村办学条件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构建城乡教育对口支援体系,促进城区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延伸,提高农村办学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实施“厦门市农村教师素质教育计划”,提高农村学校教师素质;改革学校分配制度,逐步统一城乡教师的待遇标准,鼓励和引导优秀教师和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的结构;高标准普及农村15年教育,全面实现免费九年义务教育。

  4、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建设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立政府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稳定的投入机制;加强镇、村医疗卫生场所和设备建设,健全区、镇、村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实现镇有卫生院,村有卫生所;继续推进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政府对参加合作医疗农村居民的补助标准;建立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制度,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促进城市优质医疗资源向农村延伸,鼓励城市的优质医疗机构到农村开办分支机构,建立城乡帮扶机制,实现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帮扶农村,切实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农村医务人员队伍建设,改革农村医疗卫生机构的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不断提高农村医务人员的待遇,吸引优秀医务人才到农村工作,加强对乡村医务人员培训,提高其医护水平。

  5、搞好农村群众文化体育事业建设

  加大政府对农村群众文体事业的投入,结合旧村改造和新村建设,在区、镇、村建设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各类文体设施。加强区文化馆、图书馆和镇(街、场)文化站、村文化室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推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文体活动,保护和发展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优秀传统文化,创新农村文化生活的载体和手段,引导文化工作者深入乡村,满足农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扶持农村业余文化队伍,鼓励农民兴办文化产业。加强对农村文化的扶持,建立市属、区属文化单位文化下乡挂钩制度,提高农村文化单位服务水平。加强农村文化队伍建设,充实和稳定农村文化站队伍,发展和稳定农村兼职和业余的文化队伍。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创造一个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物质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人与人和谐相处的良好环境。

  (四)发展对台农业合作与交流

  加强与台湾在良种引进与改良、精致农业、设施农业、生态休闲观光农业和食品加工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着力建设好“三个平台”,海峡两岸农产品集散平台、海峡两岸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平台、海峡两岸水产品物流平台。重点抓好四个方面工作:农产品贸易中转、农业优良种苗引繁、农产品加工出口和生态休闲观光农业。

  1、建设海峡两岸农产品集散平台。依托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现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集仓储、运输、配送为一体的厦台农产品专业物流园区。以中埔蔬菜水果批发市场、大嶝对台小额贸易市场为基础,将市场培育成闽台农产品及生鲜物流配送加工商贸园区。

  2、建设海峡两岸水产品物流平台。以厦门高崎闽台中心渔港为基础,通过与台湾渔会等有关部门沟通,以合资、合作等不同方式,吸引台商投资建设水产品批发市场、冷库、渔需物质补给和储藏等后勤保障设施,建设海峡两岸(厦门高崎)水产品物流集散中心,健全商情网络,作为台湾水产品进入大陆的中转基地、远洋中转基地和水产品精细包装、配送基地。

  3、建设海峡两岸科技交流与合作平台。强化民间组织在厦台农业交流与合作中的推动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积极与台湾相关农业协会、农业企业和科技界对接,广泛联络海峡两岸同业人士,加强海峡两岸业内人士的交流沟通,在台湾农业优良种苗引进、厦台农产品贸易、农产品加工出口和生态休闲观光农业等方面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我市对台农业的交流与合作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1、加强防汛抗旱设施体系建设。江海堤防工程体系。重点建设九溪、过芸溪、深青溪等主要小流域防洪设施和城区防洪堤工程、重点海堤工程,建立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防洪防潮工程体系。

  洪水预警体系。加强市政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推进洪水预警预报系统及防台风预警系统、城区洪水预警报系统、视讯会议系统等系统建设,完善防汛指挥系统,提高防洪兴利调度水平。

  水利工程除险保安体系。重点对中、小型水库和水闸工程进行除险加固,实现水利工程正常安全运行。

  2、健全自然灾害预警救援体系。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和预报体系。完善优化城市中小尺度灾害性天气综合监测网,加强海洋气象探测站建设,建立突发公共事件气象应急保障服务系统,建立精细化数值天气业务系统,建设城市与海洋气象防灾减灾预警系统,提高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能力和气象预报的准确率。

  防震减灾体系。提高城乡防震减灾能力,完善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及重点监视城市防震减灾基础设施,进一步健全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预防、地震应急救援体系。

  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群专结合的防灾减灾预警系统;有计划地开展灾害点的治理和对位于险区的村庄和居民进行避险搬迁,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的危害。

  渔港(避风港)防灾减灾体系。发挥中心渔港、一级渔港等的作用,形成布局合理、大中小船型兼顾、配套条件完善的渔港(避风港)防灾减灾体系。

  3、强化生态保护和疫病虫害防控体系建设。抓好沿海防护林和重点区域生态公益林保护体系建设,提高抵御台风等自然灾害能力;实施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工程建设,提高植被蓄水保土功能。

  森林火灾防治体系。加强森林火灾预警监测和扑救指挥体系建设,加大生物防火林带、防火阻隔带和防火便道等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专业化扑火队伍建设。

  农林牧渔病虫害防控减灾体系。提高农作物病虫预测预报准确率,控制农作物重大病虫危害损失;加大动物疫病控制力度;控制主要森林病虫危害,提高有效防治率、监测覆盖率、产地检疫率;加强水产病害、疫情的预测防治。

  (六)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

  1、积极稳妥地推进镇级机构改革。按照强化公共服务、严格依法办事和提高行政效率的要求,调整机构设置,解决机构和人员臃肿的问题,实现政企、政事、政社分开;创新工作机制,建立起关系协调、职责清晰、人员精干、廉洁自律、求真务实、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镇行政管理体制。加快农村“镇改街”、“村改居”步伐,按照农民“居住社区化、从业非农化、资产股份化、保障社会化”的要求,不断完善农村城市化工作机制,推进“镇改街”、“村改居”。按照资产构成股份化、运作管理企业化、利润分配红利化、监督约束法制化的要求,加快“村改居”集体资产股份改制工作。

  2、建立健全农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逐步使农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市并轨,贯彻落实《厦门市被征地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因地制宜出台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引导鼓励被征地农民参保;进一步完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农民健康保障水平,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贯彻落实《厦门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把应保的农村特困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切实保障农村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创新被征地农民补偿机制,加强征地补偿安置资金监管,确保征地补偿费用落实到位;建立健全拆迁裁决工作机制,规范行政裁决和行政强制行为,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

  3、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加大金融政策向支农倾斜的力度,增强农村信用社的支农服务功能。推广小额信贷,开办专项贷款项目支持失地村民缴纳养老保险金。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广信用村、信用户建设经验,不断扩大小额信贷市场。加快推进信用社区建设,统一资信评级标准,打造一体化城乡信用环境。继续扩大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规模,建立健全担保基金和互保、联保制度,发展完善农村小额信贷组织。

  4、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积极开拓农村市场,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健全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服务体系,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规范和拓展“订单农业”,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

  四、农业发展空间布局

  根据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发展对用地的需求,对厦门农业空间发展进行统筹安排,适时调整农业生产布局,发挥优势,形成与中心城市相适应的农业空间布局。结合农业生产地域分异的基本规律,遵循“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原则,将我市的农业发展划分为三大区域:

  (一)岛外沿海平原区。本区位于集美、同安、翔安沿海尚未城市化的部分农业用地,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和出口加工区域。区域内的远期农业生产用地,适当增加农业设施投入,建设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同时控制发展水产养殖业。大嶝岛部分海域近期布局水产养殖基地,及以基地为依托的水产品冷冻、冷藏和鲜活水产品加工出口生产和科技示范基地。新店、马巷镇的农业用地布局为出口加工蔬菜主产区,远期农业生产用地发展胡萝卜等特色农业生产基地,进行标准化生产。适当发展观光农业、休闲渔业。沿海部分注重建设城市森林景观带和海岸观光带,沿海防护林带,利用滩涂种植红树林,保护沿海生态环境,为城市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二)岛外中部丘陵区。本区位于岛外西、北部山地和沿海平原区域之间丘陵地带的农业用地,包括灌口、东孚、新民、五显、洪塘、内厝镇的农业用地和“二农”、凤南、竹坝等农林场,为果、菜、油、花卉和种苗生产、农产品加工区域。重点建设农产品加工和集散区,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业。利用区内永久性农业用地,建设无公害养殖、蔬菜、水果、花卉生产基地,发展林木种苗业。

  (三)岛外西、北部山地区。本区位于同安区、集美区和翔安区西、北部山地的农业用地,及坂头、天竺山、大帽山等农林场,该区大部分为山地,植被丰富,风景秀美、森林覆盖率高,森林资源丰富,适宜发展森林旅游,为林、果、茶和反季节蔬菜生产区。重点布局生态旅游和生态林业,建设北部山区森林旅游观光带,配合发展无公害种植业等。在低海拔丘陵山区的农业用地布局以龙眼为主的南亚热带水果;在海拔较高中低山区的农业用地布局以生态效益为主的水源涵养林、生态公益林,因地制宜适当发展一些竹类、茶叶、药材等经济作物。同时,注重利用本区自然条件,加快建设发展森林公园。

  五、重点建设项目

  (一)基础设施

  1、防灾减灾工程。加快堤防建设,重点建设杏林湾、马銮湾以及同安湾等沿海防洪防潮排涝工程。加快流域治理,重点治理同安区官浔溪、三忠溪、东溪支流、汀溪及莲花溪支流,海沧区过芸溪,翔安区九溪,集美区深青溪和瑶山溪等中小河流。提高防洪、抗台风、抗风暴潮能力。推进重要防洪工程远程视频监控、市区防汛视汛会议、区级洪水预警系统、水利信息管理系统和防汛指挥系统等项目的建设,实现全市防汛调度现代化。

  2、水源工程。兴建和完善一批大中型水资源骨干工程,加快岛外输水给水系统联网建设,开展空中云水资源开发利用利用工程。重点做好莲花水库、翔安区供水工程、长泰枋洋水利枢纽工程等项目建设。

  3、生态环境工程。重点做好江河、水库周围的以水源涵养林为主的防护林建设,以铁路和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为重点的绿色通道建设,以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为骨干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森林景观建设,以及水土流失治理和青山挂白整治。到2010年,建设生态风景林6.5万亩、绿色通道75公里,实现沿海基干林带全部合拢,林带绿化率达到90%以上,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0300公顷,区域内水土流失率降至4%左右。

  4、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重点做好市级动植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基层动植物疫病防控设施、检疫监督设施和农药残留监控设施建设。

  (二)产业发展

  1、种苗生产基地。重点建设一批蔬菜、水果、花卉、食用菌、畜禽、水产、林木优良种苗引繁基地项目,实现种苗生产工厂化、现代化、规模化和良种化。

  2、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在永久性的农业用地区域建设一批蔬菜、水果、茶叶、食用菌、畜禽、水产等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3、农产品加工工业园区。建设若干标准较高的农产品加工工业园区,完善工业区的供水、供电、排污、道路等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引导大中型农业龙头企业的改扩建、示范基地、科技创新等项目到园区进行分类、集中,促进农业产业集群的形成。加快农副产品、食品加工基地、林产品加工基地建设。

  4、农产品物流中心。整合和兴建一批上规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实行粮食、蔬果、花卉、水产、畜禽等专业化分工,同时推进市场标准化建设,形成农贸市场、生鲜超市、综合批发市场、专业批发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相互协调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以厦门市粮食批发市场、中埔农产品批发市场、闽台中心渔港、同安闽南果蔬批发市场、翔安对台农产品批发分拨中心等市场为重点,产地批发市场、二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相互协调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

  5、对台农业合作与交流。着力做好“三个平台” 建设,即:海峡两岸农产品集散平台、海峡两岸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平台、海峡两岸水产品物流平台。

  6、观光休闲旅游农业建设

  森林生态旅游。加快森林生态旅游开发建设步伐。重点加快莲花山国家森林公园、天竺山森林公园、大帽山体育公园、香山森林公园、北辰山农业与文化观光休闲园区、蔡尖尾山景区、狐尾山生态风景区等项目的建设。

  观光休闲农业旅游。充分利用农业资源,加快包括休闲渔业、观光采摘农园、休闲农庄、科技教育农园等,集旅游观光、特色农业、休闲度假为一体的农业旅游项目建设。重点开发建设竹坝华侨农场民俗风情游、集美万宝山观光果园、翔安曾溪生态旅游区、鳄鱼屿休闲渔业度假旅游区、杏林湾休闲垂钓基地项目。

  厦门市现代农业科技园。发挥厦门的区位和人文优势,引进海峡两岸的先进农业技术、优良品种和管理经验,在天竺山建设一个集两岸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农业科技成果展示、科普教育、观光旅游为一体的现代化农业科技园。

  (三)统筹城乡发展

  1、“金包银”工程。2006年底前试点村的“金包银”工程开始受益,所在村民开始有分红受益;2007年底前完成13个行政村的“金边”工程建筑面积140万平方米的工程建设和招租;完善项目经营机制和效益分配机制,将项目股份量化到村民个人,扶持贫困户参与“金包银”工程建设,确保从2008年开始,所有“金包银”项目开始发挥效益,所在村民能从项目中受益。

  2、旧村改造、新村建设项目。2006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行政村村的村庄规划;确保一年抓启动,三年见规模,五年大变样。2010年底前启动200个行政村、基本完成150个行政村的改造建设。

  3、移民造福工程。2007年底前完成集美区许庄村、翔安区大帽山农场、同安区大麦畲村三个试点的移民造福工程;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边远山区和重点水源保护区生产生活条件相对恶劣的村庄的移民搬迁。

  4、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2008年底前实现农村每户至少一名劳动力进厂务工或自主创业务工,实现农民工资性收入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55%;2010年底前完成转移农村劳动力5.5万人,农民工资性收入达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

  5、农村市政设施建设。2010年底前实现80%通自然村的道路硬化建设,完善农村道路网建设;实现农村自来水入户率95%;实现“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村村通”宽带网工程;实现村镇生活垃圾密闭化收集运输率达到5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道路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实现环境卫生城乡一体化管理目标,促进我市城乡经济协调发展。

  6、农村社会保障。推进失地农民养老保险:落实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实现参保率50%;完善农村医疗合作制度:提高农民的医疗保障标准,简化农民医保的手续办理程序,实现农民“凭卡就医”,解决农民看病报销难的问题;实现农民参保率达到98%以上;实现农村低保“应保尽保”。

  六、保障措施

  (一)创新“三农”工作机制

  为保证发展目标实现,大力创新“三农”工作机制,适时制订出台一批政策法规,形成对发展的有力支撑。进一步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城乡协调发展长效机制。继续把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着力构建农民稳定增收的长效机制。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实施农村股份化项目,拓展“订单农业”,建立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千家万户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使工资性收入、创业性收入、资产性收入、保障性收入和订单农业收入成为我市农民增收的主要来源。围绕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着力解决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不断产生的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解决被征地农民的生产生活出路问题,完善公共服务,提高保障水平,推动农民尽快向城市居民转变。

  (二)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

  深化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项目带动长效机制,用项目带动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建设。加强项目策划生成,围绕规划提出的六大任务,结合农口各部门专项发展规划、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年度计划制定和各项具体工作,加强项目策划开发,建立和完善新项目不断生成、项目滚动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强项目的前期工作,对列入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分解,把各个阶段的责任落实到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投资主体和具体的责任人、承办人,明确阶段性工作或工程进度的时限要求,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项目建设。管理部门要做好项目服务协调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工作。业主单位做好项目前期策划工作研究,方案比选,保证项目如期进行,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项目实施效益。

  (三)继续加大对农村的投入

  坚持“少取、多予、放活”的方针,调整国民收入格局,建立完善公共财政对农业农村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对农业农村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支出增长幅度。加强对农村公共服务建设的投入,落实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的政策。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水利设施、文化教育以及环境卫生等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防灾减灾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有效整合资金,在不改变资金基本用途和管理渠道的前提下,统筹安排使用市、区两级财政现有的各项涉农资金和上级下达的各项扶持资金,提高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率。动员全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形成多种形式的投资体系。

  (四)创新规划组织实施机制

  建立健全组织实施和评估检查、长效工作机制,规范化工作程序,强化规划的约束力,充分发挥规划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确保“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做好农口各部门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以专项规划作为政府审批核准重大项目、安排政府投资和财政支出预算、制定特定领域相关政策的依据。搞好年度计划,把规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到各年度具体发展政策措施和发展建设项目上。加强对规划实施的评估检查。实行规划目标责任制,明确部门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加强对主要规划目标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建立规划中期评估制度,做好规划实施情况的年度检查。加强对规划的宣传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十一五”规划的宣传,让规划确定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蓝图深入人心,激发广大干部群众的创业热情,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规划实施,使实施规划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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