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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关于实施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程的意见》出台
2008-10-29 09:15:00  字体显示:

  昨日,省教育厅消息称,我省《关于实施闽台教育交流与合作工程的意见》出台。我省大中专院校将面向台湾学生增加专门的学科、专业,对台单独招生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的方式,扩大招收台湾学生的范围。与此同时,省教育部门也计划着手选派我省成绩优异的学生赴台学习全日制课程,并将在全国率先试验两岸学分学历相互承认的制度。

吸引台湾学子来闽就读

  根据《意见》,我省将吸引台湾学子来闽就读。这包括全面扩大我省本科院校、高职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台湾学生范围,增加我省院校招收台湾学生的学科和专业;强化对台单独招生的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招生的指导;进一步开展民办职业院校招收台湾学生工作,鼓励和支持民办院校在教学和管理方面创造条件,招收台湾学生。

积极准备两岸学分和学历互认

  我省还在积极做好两岸学分和学历互认的前期准备,支持我省高校与台湾院校首先在相互承认学分、共同研讨课程品质标准、互相开放教学资源、共建联合实验室与科研平台、共同申请课题等方面进行合作,通过闽台院校之间的交流互动,为两岸高校学分和学历衔接和互认奠定基础。

推动高中学生赴台学习

  此外,在继续选送学生赴台短期学习基础上,我省将着手推动高中学生赴台学习全日制课程工作。教育部门将以选送学生赴金门高校学习为试点,建立招生渠道,推动金门技术学院先行向我省招生;鼓励和支持我省职业院校与台湾职业院校实行专业对接,尝试与台湾职业院校开展“双联学制”。

鼓励台资企业参与办学

  另外,我省鼓励台资企业参与办学,希望通过项目带动,支持职业院校与台资企业开展多载体、多形式的校企合作项目,订立校企合作协议。《意见》提出,政府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与台资企业合作,建立资助学生赴台学习的机制。根据企业的需求,学校遴选优秀学生,台资企业提供资助,进入台湾职技培训中心进行专业技能培训和实习。

试点闽台合作大学生创业培训

  《意见》要求积极推广福建农林大学引进台湾创业培训模式,实施“闽台合作大学生创业培训圆梦工程”,进一步扩大试点工作范围。

  今后,在全省范围内将选择3所至5所大学,为应届大学毕业生开展闽台合作大学生创业培训,积极引进台湾优质创业项目,加快大学生创业培训实训基地建设,做好创业项目对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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