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厦府〔2008〕16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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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7年度绩效评估先进单位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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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根据省、市绩效评估工作部署,2007年我市各级各部门坚持科学发展的绩效价值取向,绩效意识逐步增强,绩效状况稳步提升,公众满意度普遍提高,为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绩效评估工作的深入开展,发挥绩效评估的导向作用,市政府决定对2007年度各区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名单如下:
一、各区政府绩效评估综合成绩前三名
第一名:思明区政府
第二名:湖里区政府
第三名:集美区政府
二、市直部门绩效评估综合成绩前十名
第一名:市司法局
第二名:市法制局
第三名:市监察局
第四名:市财政局
第五名:市地税局
第六名:市外资局
第七名:市发改委
第八名:市统计局
第九名:市贸发局
第十名:市人口计生委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再接再厉,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在新的一年里不断提高机关履职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把绩效评估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完成年度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保障我市各项工作的落实,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紧紧围绕发展第一要务,改进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突出工作实绩,为加快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厦门市人民政府
二OO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8年5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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