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教育局、市特殊教育学校:
现将《厦门市特殊教育教学常规指导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参照本意见,结合各区教育局(校)实际,制定相关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我市特殊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厦门市教育局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8年6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