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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提高
2008-07-18 08:51:00  字体显示:

  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我市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提高,城镇的由去年每人户每年5554元提高到6451元,农村的由去年每人户每年5151元提高到5727元。优待金将于下月及时足额发放到每一位义务兵家属手中。今年“八一”期间,市相关部门还将对赴灾区抗震救灾的厦门籍义务兵家属发放慰问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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