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落实责任——新一轮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系列评论之三 |
| 2008-07-07 09:32:00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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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日报评论员
记得有位跨国公司CEO说过,“没有层次分明的责任,就没有企业的竞争力。”其实,不只是企业如此,“责任”二字,对于我们所要做的一切,都是至关重要的。创建文明城市,是城市文明竞争力的比拼。城市文明竞争力的大小,源于创建执行力的强弱,而创建执行力的强弱,又源于落实责任的程度。
落实责任,首先要树立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是一种客观需要,也是一种主观追求。厦门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也应该是精神文明建设的“排头兵”;厦门是福建省经济发展的龙头,在文明创建方面也应该走在全省最前头,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从这样的高度和站位认识厦门创建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就能树立起创建文明厦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了责任感和使命感,就有一种知难而进的勇气、一股誓不罢休的韧劲、一种敢于胜利的魄力和一种一往无前的动力。
落实责任,重在细化责任、明确责任。责任不明,工作就会落空。《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有7个方面33条、116项内容。市文明委已经对相关内容进行了层层分解,具体落实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各单位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目标责任制,进一步细化量化,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真正做到责任主体明确、进度要求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形成一个自上而下明确责任、自下而上层层负责的落实责任体系。
落实责任,贵在强化领导的责任。《三国志》有句名言,叫“先之以身,后之以人,则士无不勇也”,充分说明了领导表率的带动作用。厦门把创建活动列为“一把手”工程,建立健全党政挂帅、真抓实管的责任机制,形成相互衔接、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工作责任机制。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文明创建的第一责任人,都要切实担负起应尽的职责,做到重大决策亲自研究、重要工作亲自督导、重点问题亲自解决,为落实责任树标杆、做榜样。
落实责任,还要大兴求真务实、埋头苦干之风,抓住薄弱环节进行整改。文明创建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千头万绪,任重道远。古人云:“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创建工作没有捷径可走,工作要一件件去做,项目要一个个去抓,问题要一个个去解决,目标要一步步地迈进。当前,尤其要善于抓住创建工作的薄弱环节大力整改,做到解决思路到位、方法措施到位、跟踪监管到位、目标效果到位,推动厦门创建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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