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医疗保险为老百姓的身心健康编织起一道安全网。从下月开始,老百姓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将有所减少,而在医疗保障方面享受的实惠却不断增加。
记者昨日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7月1日新医保年度开始,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将实施“一抵二降三提高”的六大减负政策,这是我市自1997年实施医疗保险制度以来调整力度最大的一次,它将惠及全市近200万各类参保人员。经测算,六大医保减负举措实施后,一个社保年度内,总体上可减轻参保人员近2亿元的经济负担,老百姓可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
个人医疗账户可用于
抵付部分自付医疗费
两部分原来需要参保人员自己“掏腰包”付现金的医疗费,现在可以刷卡结算了。具体地说,如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医疗账户仍有余额的,可用于抵付两个方面需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无需本人再用现金来支付:一是乙类药品和部分诊疗项目规定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二是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由个人负担部分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这一措施出台后可减轻参保人员2000多万元的个人现金负担。
降低部分药品
和诊疗项目个人自付比例
另一大政策亮点是,部分药品或诊疗项目个人自付的比例有所降低或取消。7月起,我市对基本医疗保险的部分药品和诊疗项目的个人自付比例,及部分药品适应症限制范围进行调整,其中对基本医疗保险部分中的阿莫西林等283种西药、柴银口服液等118种中成药,以及13种诊疗项目,降低或全部取消了个人自付的比例。具体可查询厦门劳动保障网www.xmldbzj.gov.cn。
同时放宽了36种抗肿瘤、抗精神病药品适应症上的限制使用范围。此项政策实施后可让60万参保人员受益,减轻参保患者医疗费负担2500多万元。
降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门诊起付标准
还有一项将会降低的是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门诊起付标准。7月1日开始,在职人员门诊起付标准由原来按上年度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2008社保年度的标准为28956元)的9%降为8%,退休人员由原来的4%降为3%。这样算来,每一参保人员可减轻约300元的经济负担,全年总体上可减轻全市参保患者1500万元的经济负担。
提高外来工医疗保险
门诊医疗保险待遇
和本市参保居民一样,外来工也可以感受到这次医保政策调整带来的“福利”。我市外来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个人医疗账户用完后,再发生的医疗费用原来完全由个人现金自付,从下月起社会统筹医疗基金也可以支付了,具体为社会统筹基金支付70%,个人自付30%。但同时限定门诊社会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连续参保不满6个月的,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100元;6个月以上2年以内的,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200元;2年以上5年以内的,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400元;5年及5年以上的,社会统筹基金支付的最高限额为500元。
我市53万参保的外来工可从中直接受益1亿多元,这项调整进一步缩小了外来工与本市职工在门诊医疗待遇上的差距。
提高未成年人医保门诊
医疗费的报销比例
对于年轻的父母来说,下面的这项政策调整是他们最为关心的了。以前父母带孩子去医院看病,门诊医疗费要达到1000元以上才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但对于发烧、感冒、腹泻等小孩的常见病,门诊医疗费一般很难达到1000元,因此很难享受到医疗费报销的实惠。
从7月起,参保的未成年人在门诊就医时,不再有1000元自付金额的起付标准,只要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1000元以下的部分,由个人完全自付调整为报销35%;1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报销比例由20%提高到45%;5000元至10000元的部分,报销比例由50%提高到55%;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比例由60%提高到65%。
同时,对连续参保的未成年人和城镇居民,其门诊报销比例在原来的基础上,每满一年提高一个百分点,最高可提高五个百分点。这项政策可让26万多的参保未成年人受益,减轻参保家庭近1000万元的门诊医疗费负担。
提高困难人员
的医保自付医疗补助
对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困难参保人员,如低保、残疾和“三无”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抚养、扶养、赡养的人员),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发生的门诊自付医疗费用达到一定额度后,将对自付医疗费给予困难补助:具体为5000元以下的部分,按50%的比例给予补助;5000元以上的部分,按70%的比例补助。同时规定了年度内补助的最高限额为10000元。通过这一优惠政策可减轻困难参保人员近500万元的门诊医疗费负担。
【同步新闻】
7月1日零时起社保年度结转
至7月5日24时结束,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可先自付,7月7日至31日报销
记者昨日从市社保中心获悉,2008年社保年度结转时间为7月1日零时至7月5日24时。在此期间,我市各社保机构将暂停对外办理各项业务,参保人员在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现金垫付,在结转完成后第二周的正常工作日,即7月7日起,凭收费发票(包括诊察费)和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IC卡)到原就诊医疗机构报销。一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除急诊外,原则上不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报销时间截止到7月31日。
年度结转期间各定点零售药店停止IC卡刷卡售药服务,参保个人在此期间用现金购药的费用由个人承担,不予报销;2008年度个人医疗账户购药额度与2007年度相同。年度结转结束后,参保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查询本人个人医疗账户金额:登录www.xm12333.com网站,或者拨打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参保人员在2007年7月至2008年6月垫付的医疗费用(2008年6月底未出院的须在6月30日进行中途结账),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以及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限额的补充医疗保险理赔的医疗费用,必须在2008年9月30日前到社保机构和平安保险公司办理报销申报手续。
参保人员应在办理养老退休手续的当月底前,凭退休审批手续原件和复印件到社保机构办理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手续,否则将影响参保个人医保退休待遇。
符合个人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的参保人员,自2008年7月15日至9月30日,到户籍所在的街道(镇)劳动保障事务所申领2007年度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
从2008年9月1日起,市社保机构将通过邮寄方式发送2007年度本市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对账单。
市社保中心提醒已办理地税申报登记,尚未领到社会保障卡的城镇居民、农村居民和未成年人,应抓紧在6月底之前,到相关部门办理缴费和领卡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