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的调查显示,2007年我市孕产妇死亡率达到13.43/10万,其中,流动人口孕产妇死亡率高于户籍人口8倍。
部分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意识及行为受到经济状况的制约。厦门70%以上流动妇女月平均收入在700-1400元。
个别流动妇女不到医疗保健机构接受产前检查,不能及早发现高危情况并诊治,宁愿承担一定风险选择到黑诊所生产或自产自接,使流动人口孕产妇、儿童的死亡率持续偏高难以控制。